《常回家看看》纳入立法!

热议这个话题与热议其他案件性质不同、这是亲骨肉、血脉之间的矛盾,让局外人作东道主,但实际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如影相顺、每个人都要经历人生这一步,谈起来即轻松又沉重、、、
  
  触景生情、回首80年代、党中央为生态平衡发展作出无奈的决定、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显而易见、空巢老人随着时光的荏苒、将越来越困扰整个社会的问题,独生子女将肩负照顾双方老人的义务、能力上杯水车薪,虽然国家成立养老机构、但心去难留。
  
  50、60、70、年代国家提倡繁衍生命,这部分老人、子女众多,随着社会保障法的完善,很多老人们在物质生活满足的基础上、更需要精神上的慰籍。(有些老人需要物资上的赡养)。
  
  一、有些子女由于工作等原因遍布五湖四海、大江南北,由于工作的忙碌、生活的琐碎、频频往返探视、力心有余而力不足,企业只规定每年一次探亲假,需相互体谅。
  
  二、有些子女不在父母身边居住,但居住地很近。由于事业忙碌、生活空间紧张、但应该忙里偷闲、常回家看看。
  
  三、有些父母把毕生全部的心血、希望、用爱心、辛勤的汗水把子女培养成人,传承着人间大爱。
  
  有些子女对老人关心不足、存在着忽视、轻率现象,应该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空巢老人的精神匮乏、这方面的纠葛,诉之于法律也是人的一生最痛苦的一次选择、沮丧之举。
  
  生活是一瓶无味醋、每个人的生存空间是千差万别的,因人而宜的、各执一词的,清官难断家务事,都是同根豆、之间自相惊扰的话题,穿针引线操作起来即轻便又繁琐,探讨此事喜忧参半、心神不定。
  
  老年人疾呼、要子女常回家看看、要用法律形式提起保护、渗透出人的法律意识从物质到精神上的演变、折射出法律应不断更新、循序渐进、来满足各界人士的需求。
  
  辽宁省鞍山市市民吴欣、联系方式;0412736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