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胜利落下帷幕,这次大会历史性以全会的形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凝聚着我党的伟大智慧,凝聚着中国人民向梦想出发的磅礴之力。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彰显了我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的自信和底气。这些制度中,党的领导制度是最根本的,统领和贯穿其他方面制度。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但从落实党领导一切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打两个比方:其一,在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中,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顶梁柱”,不仅置于首位,而且统领各方面制度安排。其二,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党是坐在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在不断深化制度建设上,我们要突出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摄性地位,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
  有人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我以为言之有理。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人类从电缆时代进入光纤时代,我们从1G的缺席、2G的跟跑、3G的追跑、4G的并跑,到5G的领跑,文明成果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巨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大智治制”,以党治带动国治军治民治,建立起强大的制度体系和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