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晚上,河南省安阳市豫大房地产带领一群社会青年安阳市殷都区清风街林钢办事处林浩家强拆将林浩锁骨打断,身上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家属报警1小时后才见到接案民警李银铭。刘爱学,殷都区公安分局正对面的涉黑强拆案发现场,处理案件多次找理由推诿,拒绝调取监控,走访目击者也是多次要求才勉强出警。我本是受害者,但殷商治安大队 ( 李银铭 。 刘爱学 ) 却在2015年6月29日晚上将我骗进殷商分局,给我判定为故意伤害,我TM真牛逼,我一个人伤害的是一群(不低于30个)有案底,带着镐把。钢管之类凶器的工地工作人员,警察的说法是找不到打伤我的人,却把我这个受害者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办案民警李银铭。刘爱学多次在看守所对我威逼利诱,要求我同意签订搬迁协议,只要同意就可以出来,并多次提及我在看守所,老婆孩子在外面不安全之类的话。警察以刑事案件把我抓进去,却一次次给我谈搬迁,期间我老婆多次找殷商派出所田局长和陈局长,清风街道办事处孙书记和陈书记,殷商治安大队李银铭刘爱学两名办案民警和开发商的吴振雷经理等人协商,得到的答案全都是不搬迁不放人,开发商那里的吴经理也多次明确表示先搬迁再放入,这都是他们老板的决定,搬完家 。 钥匙交到办事处,才可以办理取保手续。9月12日 13日连续2次,李银铭,李然和另外一个警察都带着我老婆以 “ 非法集资 ” 的名义来看守所劝我签搬迁协议,因为老婆带来了我奶奶已经癌症晚期住院的消息,我不得不在看守所带着手铐签下本就不合法,没有回迁日期的搬迁协议以及对李俊峰。王俊龙的谅解书以及撤销案件书。9月14日上午我老婆独自搬完家并把钥匙交到办事处,9月14日下午我被取保候审。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和我签订搬迁协议的事豫大房地产,搬迁合同却是用友谊房地产的公章?警察当初给我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这和我搬迁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不搬迁不允许取保候审?警察把我的正当防卫定性故意伤害,李俊峰。王俊龙的谅解书又代表什么?为什么双方打架只抓一方?为什么伤害我的人不需要住进看守所?一个刑事案件怎么能在看守所见家属?我不知道开发商的保护伞多么厉害,清风街道办事处,殷都区区长都管不了,我也找过省里领导黄道功管了4年多,依然没有说法,难道一个小小的开发商还能弄到中央的保护伞?
  希望政府可以为我们百姓做主,打掉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我们这些被强拆的搬迁户讨还公道,作废我在看守所被逼迫签订的搬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