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遭遇非法辞退 上海浦东法院丁婧的荒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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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留学归国硕士,最近本人和国企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审理,法官是民一庭丁婧(女)。
该公司认为本人不符合岗位职责和要求,法官判决认为解除劳动关系非法,但她又认为公司在辞退本人后岗位又安排了人而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令人瞠目结舌。这解雇人也容易了,只要安排个人顶替就可以了,这显然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才无法恢复劳动关系,本案公司一直存在完全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和公司安排人员完全无关。我真的无法想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会有如此荒唐的判决,安排个人顶替就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了,劳动合同也作废了,工资也没有了,这种缺德事一个法官居然也做的出来。
丁婧完全不配做一名法官,她对非法行为不加以惩戒,反而偏袒违法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导致劳动者丢失工作。其基本的职业操守都不具备。本案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和前途,其处理起来却是如此的荒唐,具有严重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