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能否留点人道良心???

  一、本人在工作时间内要到岗位上班,并依照公司的辞职流程要到所属部门进行辞职备案,却被公司值岗的安全员和保安员无理阻拦并殴打致伤,该受伤事件属于工伤认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但公司不但不主动为员工申报工伤,反而想方设法阻止员工申报工伤。

  入职当天,公司安排了入职培训,培训中详细说明了公司的辞职流程(见“新员工培训内容”),即如果员工有意向辞职,首先需要向自己的组长提出,然后找员工所属部门的文员进行辞职备案,之后再在规定时间到公司的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6月20日,所属部门主管给本人发放了厂服,并告知如果不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辞职时要在结算工资中扣除厂服费用。因工作环境恶劣,6月22日早上,在打了上班卡之后要到岗位工作,同时为避免辞职时公司克扣厂服费用的不必要纠纷,我拿着未穿用的、包装完好的厂服去上班,当天打算把辞职意愿告知组长,把包装完好的厂服退还给所属部门,并按照公司的规定找部门文员进行辞职备案,但在生产园区入口处被正在值岗的安全员毛家惠和保安员伏继文拦住,他们要求本人出示厂牌和穿上厂服(上班穿着厂服不是该公司硬性规定),此时,我向他们出示了佩戴的厂牌,并向他们解释前面提及的厂服不能穿用的原因,但他们不予理睬、继续坚持要我穿上厂服,我向他们阐明厂牌是公司员工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身份标识,并质询也有其他员工未穿厂服的情况,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然后,安全员毛家惠和保安员伏继文两人立刻过来推撞我,并将我按倒在地上,他们在拖拉本人的同时,用脚猛力踩踏我的右脚,导致我的右脚外踝骨折(见“珠海市人民医院的CT报告”),骨折之后,不顾本人的痛喊,他们继续拖拉并再次将本人按倒在走廊上,之后,他们的施暴行为被其他人给予制止。本人为公司的员工,在此受伤事件发生前与公司的安全员及保安员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在进入厂区时向他们出示了佩戴的厂牌,当天要到岗工作,并依照公司的辞职流程到所属部门进行辞职备案,多次向他们解释了要将厂服包装完好退回部门的原因,却被公司值岗的安全员和保安员无理阻拦并施以暴力,导致本人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该受伤事件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区域内,因要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属于工伤。但是,事件发生后,该公司不但不主动为本人申报工伤,且对本人一再要求给予工伤申报的诉求进行欺骗,从6月23日开始至7月9日,本人找该公司负责工伤事件的基层管理人员叶海盛和何芳不止十次,他们不是忽悠本人说马上帮忙申报,就是拿出虚假材料要求本人签名。

  二、在本人屡受故意刁难和恶意欺骗的情况下,本人欲找公司上级主管反映情况,却又遭到叶海盛、何芳等人阻拦并诬蔑本人“扰乱单位秩序”。

  7月10日,本人在屡受欺骗、忍不可忍的情况下,准备乘电梯上楼找公司上级反映情况,但是,叶海盛等人堵住电梯门不让本人上楼(见“叶海盛等人堵住电梯门的照片”)。本人既没有吵闹,也没有影响其他人工作,更没有打砸,本人见此情况只好多次苦苦哀求叶海盛等人把公司上级主管找来,以便本人可以向他她反映一下情况,这原本也是一名员工反映诉求的正常途径,但叶海盛、何芳他们始终不予理睬,并使用卑劣手段报警诬蔑本人“扰乱单位秩序”,并在因曾经徇私枉法而受到本人质问的珠海市南溪派出所民警杨福泉的操作下,捏造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本人处以行政拘留。这是一桩再典型不过的有钱可使鬼推磨的钱权一体、以权代法、以公报私的民生事件。

  三、该公司蓄意绑架政府机关利益,使用非人道手段迫使香洲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该公司本来没有为本人缴纳工伤保险,但在本人受到伤害并要求公司为本人申报工伤之后,该公司不但不肯为本人申报工伤,反而却偷偷的为本人补缴了工伤保险,以此绑架政府机关利益,避免本人自己申请工伤被人社局认定后而该公司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后果,因为缴纳了工伤保险之后,如果香洲区人社局对本人的申请给予工伤认定,则社会保险基金需要为本人支付大部分的工伤待遇,该公司的做法是多么卑鄙、阴毒和非人道呀!

  请广大网民记住这家丧尽天良的“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

  下面是该公司前员工揭露的该公司的汉奸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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