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的刘海洋、云南大学的马加爵、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都因为犯罪受到法律制裁,后面两人还是死刑!

  现在唯独浙大是个例外,QJ是重罪啊。难道想给他个机会,这厮保证以后不QJ了?过家家呢?

  要知道不少大学,如果学生因盗窃、打架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那起码也是勒令退学甚至开除学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