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蒙冤入狱无结果:我到底犯没犯法?犯的啥法?犯多大法?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你好!我叫刘阿明,于2011年12月15日当选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刘二村村主任,因为和时任商州区公安分局樊永生局长有过节,被其指示经侦大队于2014年6月2日直接刑事拘留,商州区检察院“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捕、立即释放”后赶上中央巡视组来陕西巡视,我举报其滥用职权反遭二次迫害被逮捕,超期羁押一年、法院无法判决后又被第二次要求取保,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时我又一次如实反眏:被巡视组交办编号为1710,转交商州区检察院受理,检察院依然欺下瞒上的给了“答复”,结果附后。无罪申诉六年来一路坎坷:法律界人士均认可“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才是刘阿明冤案”的失职渎职者,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应该受理刑事申诉却一直在踢皮球,后附其“短信回复”;陕西省检察院在商洛市检察院多年没受理的情况下也不予受理,案件始终在省市区检察院踢皮球,反眏给陕西省纪委监委、省人大、省政法委、省检察院、最高检均无结果。我一直在崩溃的边缘徘徊:父亲去世二十余年、唯一的弟弟又是近三十年“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和母亲把奶奶赡养至88岁去世,两次蒙冤入狱后母亲均被气得发病住院,如今脑溢血后遗症“半身不遂偏瘫”,两个孩子尚在读初中和高中,我的案子无结果对孩子高考政审无疑会造成影响,我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因上访伸冤导致贫困,,,确实生不如死!万般无奈之际再次恳求最高检察院明察秋毫、促进案子进入申诉程序。
  蒙冤简单经过:我在职期间村委会因公花费6万余元、收入2万余元均未报账、根本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商州区公安分局和检察院有意将收支剥离,分别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我刑拘、两次取保、逮捕,两次关押360天,受迫害两年多。检察院超期羁押97天后于2015年8月3日移交商州区人民法院,2015年9月16日在洛南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换押证为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商州区人民法院超期羁押24天后于2015年11月27日又一次要求贾章存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2016年6月14日审判长刘远尧在没有认定我是否有违法犯罪事实、侵占多少钱的情况下作出枉法裁判:默认商州区检察院以“不够罪”为由撤诉!真是笑话:法官刘远尧都没搞清楚我犯没犯法、犯多大法就默认不够罪!于是直接造成冤案:两次蒙冤入狱后我到底犯没犯法?犯的啥法?犯多大法?至今公检法没有一个单位给我明确的法律文书。开庭审理、超期羁押后为啥不给判决?一个2万余元的案子为啥要拖两年多?请求:查明事实真相、还我清白,促使该案进入申诉程序。据以证实以上事实的证据有:(2015)商州刑初字第00097 1号刑事裁定书、商区检诉撤诉(2016)1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商区检诉刑诉(2015)96号起诉书、商区检诉换(2015)123号换押证、商州区人民法院(2017)刑短181 1号案卷72页复印件法庭笔录辩护词等;证人有:刘二村原村支书刘小勇、监委会主任刘忠锁、一组组长刘如军、党员刘仓满、刘志茹等等广大干部群众及商州区夜村镇李河滩村民贾章存等证人证言。生命不息、伸冤不止;跪求查明真相。

  此致:最高人民检察院

  刘阿明 联系电话18729060902

  2021年6月6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