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殃民的腐败黑恶政治势力及其走狗:
  你最好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继续把违法打压残害上访群众,当成一种本事、荣耀、乐趣或是迎合取悦贪官污吏的生迁敛财之道!否则你会后悔的!那些虽逃亡南美等地,仍被犹太复仇者追杀、审判的纳粹刽子手的结局,距离你已经不远了!你在难以数计、与你无冤无仇地无辜弱势冤民心中,埋下地刻骨铭心地仇恨火种,正在持续升温。。。。。。随时可能发生聚变或裂变!中国人还有几千年根深蒂固地父债子还、满门抄斩等传统复仇理念!类似"独狼式恐怖袭击"等极端激进地维权方式,在现实社会中,早已屡见不鲜!
  尽管你目前仍然拥有如此貌似强大地背景极其复杂地腐败黑恶政治势力,但你终归是灿烂阳光下正在不断消融的冰雪巨人,气数已尽、随时可能崩塌!无论你将来是什么下场,你都是咎由自取!
  正常上访不受理!非正常上访就违法打压(拘留教养、关精神病院黑监狱)!XX信访局何时变成了"稳控"局?它究竟是军统?还是盖世太保?它除了欺负老百姓,还有什么本事?中国有没有讲理的地方?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政府是人民政府,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他不隶属于某些人或某个利益集团,更不是腐败黑恶政治势力及其走狗违法打压残害上访群众、与人民为敌地暴力工具。这是社会主义有别于以往人类历史上任何社会制度地本质所在。
  你可能一直打压部分上访群众,也可能一时打压所有上访群众,但你绝不可能一直打压所有上访群众!
  只要信访渠道不畅,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永远不可避免!只能越抓越多!甚至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只要继续违法打压残害上访群众,只要老百姓没有讲理的地方,只要社会继续丧失公平公正,必然天下大乱,亡党亡国不是没有可能!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的绑架、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其实,任何一级信访职能部门若能依法履行职责,上述事件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