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内幕 提醒节后广大租房者提高警惕
文章目录
惊爆内幕 提醒节后广大租房者提高警惕
——知名房产中介公司“我爱我X”卷入黑金交易几何?
节后北京房屋租赁市场又迎来了一轮空前的繁荣,在热闹的景象背后,广大消费者殊不知暗波汹涌,令人不得不对看似井然的租赁市场背后残酷的事实感到震惊,也无不让广大无房者更为寒心。正值“3amp ;8226 ;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期,特别提醒节后租户提高警惕!
联合黑中介共同欺骗消费者,频繁收取定金
一个令租户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知名的房产中介公司“我爱我X”北京西营房门店通过采用与房屋代理公司(目前报出的房屋出租代理公司为“中云置地”)紧密合作的方式,骗取租房者定金不退还消费者。经深入了解后,一个令人惊讶的内幕逐步浮现在眼前:
制造房源紧张,意在先收定金。首先,“我爱我X”客户经理和房屋出租代理公司会制造一种所租房屋房源紧张、似乎如果不提前下定金第二天就被出租的假象。由于大多租房者都有共同的感受——离开家乡没有依靠,房屋租赁又这么困难,遇到合适的房子当然想尽快租到手…中介公司就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先诱使租房者签订一个“定金收条”,大致内容可以概括为“收到定金,在合同签订后定金自动转为中介费,如不租此房定金不退!”,有效期通常为3天,过期定金也不退还。
第二步,收了定金后,尽量拖延与租户签订合同的时间,或采用所租房屋内承诺配备的家电延缓交付的方式(或承诺9成新,配备3 5成新家电),使承租方多次反复沟通,以延缓合同签订的时间。
第三步,在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房(通常是房屋出租代理公司)拿出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强迫”租户签订,因为即使不签订租金已收不退还中介也没有损失。这时,可怜的租房者就“被绑架”,通常与合同必须一并签署的还有一份所谓的“补充协议”,“我爱我X”与房屋出租代理公司共同解释为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一起的,“补充协议”不签、合同不能单独签订。
第四步,“我爱我X”和房屋出租代理公司双方平分定金。完成一个“收定金”周期。
违规操作还是行业惯例?
据了解,像这样的黑中介(俗称“二房东”)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携带更不会出示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文件,而“我爱我X”作为中介公司不提供标准化的合同或通常使用的出租合同,只起到“牵线”的作用。
这个所谓的“补充协议”,通常让广大租户都有一种显失公平的感觉,与“我爱我X”合作的“中云置地”公司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合同就是要约束租房人的”,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合同是权利与义务的文本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不符。“我爱我X” 西营房门店店长杨某是这样解释的“如果不签订补充协议,代理公司来的人是不能算业绩的,所以补充协议必须签订才能算签订合同。‘我爱我X’只是介绍双方,不承担合同签订不成的任何责任。”
我们可以大致算一笔账:就拿二环路安定门附近一套50 60平米、月租在3000元左右的房屋来看,如果单凭收取定金,假设3天为一个周期,1个月定金就能收取高达30000元!比租房的收入还要高!
提醒节后广大消费者、租房者注意
我们不知道所谓的“业绩”可能是否有着更为广泛的内涵,也不知道“业绩”是否能够带来更多的分成和鲜为人知的猫腻,但是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切记租房也要三思而后行。
一、租房要看出租房的房产证
很多时候租房者由于没有经验或者“被忽悠”,容易在匆忙的情况下忘记查验出租人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租房人不要马虎或怕麻烦,慎阅房产证、合同条款、违约条款等重要内容,付押金时也要保留好收据以备今后使用。
二、尽量避免不直接面对房东就签订承租合同
由于不清楚是否对承租房屋有形式代理出租的权利,为了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应尽量于房主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房前做好检查,审慎交纳定金
北京部分地区一向有着房源稀缺的历史,在节后租赁需求逐步加大的同时,广大租户也要提高警惕,“货比三家”、“三思后行”、“避免冲动”同样在租房时适用。所租房屋在租赁前要仔细检查,减少租赁后的烦恼;决定后也要慎重交纳定金,避免“房财两空”。
四、呼吁广大消费者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值“3amp ;8226 ;15”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空前高涨时期,建议消费者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对自己带来的侵害,正当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消费,如有侵权事件发生,可通过CCTV12315、12315at qq。com,或直接拨打央视二套播出的68579889 315电话报送侵权内幕、进行权益维护。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