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兴魏善庄龙江路中海云熙项目干活
  干铺地埋管和暖气管, 日工上了三十二个
  包工总共干了二十四户 和张超干了八户和亚风干了十六户 一户一百五
  日工一百八一天 每天补助二十块钱生活费
  当时只对的张超包工八户 和日工三十二个
  手机没电 未看我的记工记录 就按他们说的
  日工三十个半 包工十户算的 包工第一次干
  干多少算一户 我也不是很清楚 就那样稀里糊涂 签名按手印了 找亚风算那十六户 他说不按包工算 要按日工算 而且日工也在 张超
  和张虎的对工记录上 而且这三十个日工是按一百六算的 还没有生活费 这样算总共少给我三千九百块钱 因有我的签名和按手印
  打12345热线不管 劳动监察也不管 手中没有证据 难道因自己的疏忽大意就该为这三千九百块钱买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