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商旅通行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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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此卡可以5年内多次入境,每次可停留最长90天。此外各经济体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英语: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缩写:APEC),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区内各地区之间促进经济成长、合作、贸易、投资的论坛。此组织的创办在历史上取代了该区域的冷战结构,但由于日本在该区域会因过去历史记忆引发负面评价,所以由澳大利亚主导创始事项。
始设于1989年,现有21个成员经济体。亚太经合组织是经济合作的论坛平台,其运作是通过非约束性的承诺与成员的自愿,强调开放对话及平等尊重各成员意见,不同于其他经由条约确立的政府间组织。“APEC”与“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注册商标。
一、APEC卡计划
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后,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菲律宾、韩国、澳大利亚于1996年11月在菲律宾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起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Scheme, ABTC),倡议加入计划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礼遇(各经济体在其主要边防口岸均设有APEC旅行卡专用通关通道)。1997年,该计划开始实施。
《APEC旅行卡操作框架》是旅行卡计划的基础文件,规定了该计划操作办法。除香港外,加入计划的经济体只受理本经济体公民办卡申请。香港的申请人应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不限国籍。旅行卡的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
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
二、我国实施情况
2001年10月,中国政府宣布加入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原办法办理,互不适用旅行卡。
2002年第一次APEC高官会期间,时任驻墨西哥大使的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与APEC商务人员流动专家组签署中国加入及遵守《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的换文,正式加入旅行卡计划。
2003年12月,外交部领事司开始受理旅行卡申请。2004年3月,外交部领事司开始颁发旅行卡。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一)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二)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三)地方国有企业人员;(四)民营企业人员;(五)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