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朱龙萍为复办驾照经人介绍与驾校教练员沈岳兴相识,后发生两性关系致怀孕,他连两千元打胎费都不肯出,并且到处都说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败坏我的名声,还带了一帮亲戚到我家打闹,后经调解无效,他坚称只有孩子生出来后做了亲子鉴定才能知道是否他的孩子,时间在他们的拖延下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在怀孕八个月时我到南桥司法所坚诀要求打胎,他还是不承认,2005年9月6日我的儿子在奉贤区中心医院出生了,7斤2两,为了证明清白澄清事实取名朱澄。因为自己没有工作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以前出车祸脚残疾,想让孩子父亲抚养孩子,所以就上诉到法院要求判孩子归父亲抚养,自己出抚养费。诉讼期间,家人陪同我一起抱儿子到他爷爷奶奶家让他们暂时照顾,当时沈海庆打电话告知沈岳兴,后来我想去看孩子,他们以各种理由不让我看孩子,让我没想到的是法院宣判还没下来之前,他们已将我可怜孩子送人了。我还是在法庭上当法官问起孩子下落时才知道孩子早已不在他们家,我听到这撕心裂肺的消息又急又气差点晕过去。这怎么可能好好的孩子怎么没了。我一再追问下他们就是不肯说实话,只说他们家有一孩子已报警处理,怎么可以没有人性,是他们的亲生子亲儿子啊,我找到派出所问孩子的下落,刚开始民警闪烁其问,称接警后将“弃婴”送到医院已被人收养,我问他要出警的记录,他说没有(当时还有一个派出所的领导在场)。但在我一再哭求下,民警‘张斌【工号05208】道出真相,原来案子已经拖了一年多了,法院和派出所联手导演了这一出‘弃婴’案,孩子是沈岳兴和李英半夜开车到老家从他父母手中抢走连夜送掉。作为母亲看自己孩子是天经地义,可他就是不告诉我儿子的下落,我整天以泪洗面整夜失眠,有时坐到天亮,饭也吃不下只想见到我可怜的儿子。
  捏造撤诉
  2006年11月9日第一次诉讼奉民一‘民’初字第4201号开庭,诉讼请求,判决原告所生之婴孩归被告抚养,判诀被告支付怀孕检查费,生育费,营养费,护理费。因为双方成在分歧,没有达成协议,等待下次开庭再次审理,等了很久,没有法庭传票再来,找主审法官徐国清,他说是我自己撤诉的,我听了莫名其妙,我怎么可能撤诉,想当面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吩咐门卫不让我进法院,使我感到不解,我没有中途退庭,我不服,于是天天找再审领导,求再审。但门卫得到领导吩咐不让我进门,我硬要进去门卫揪住我把我衣服给撕破了,还有一位法官把我双手反帮按倒在地。我叫救命他才放手的。终于有一天,我趁门卫不注意跑进法院里面,找到了再审领导。跟他反应了我的情况,于是发了一份再审民事裁定书。
  吞没证据
  2007年4月26日,5月23日,分别开庭审理,我交上7份证据,但最后的民事判决书上只有5份证据。另外2份重要的证据却莫名其妙的没有了。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第一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二:2005年12月8号我和家里亲戚把朱澄(我儿子)送到上海下落为由,所以无法判定因由谁抚养,判定我败诉,法院在争眼说瞎话,欺负无依无靠残弱女子,反而帮无赖禽兽,既不愿意抚养儿子,也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推卸父亲责任没有人性的人说谎,我也要求过自己来抚养儿子,要他支付抚养费,我要看到我儿子,要回我儿子,法院千方百计阻止,不让我要回儿子,在法院的黑暗强硬和我的软弱无助下,迫使我们母子骨肉分离,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自怀孕受污辱逼迫生下儿子,在长达八年里,只要听到儿子的去向,就不惜一切代价去找。我常常去法院找审判长 :沈林,要求知道我的儿子在哪里,但是法院上下知道我来找审判长都告诉我说审判长不在,说我见不到他的,电话也联系不到,我要找院长,他们也说院长不会见你的。所以我用写挂号信的方式给法院写信,可是没有任何人给予我回应的。让我没有办法找到我的儿子。难道没有地方能制止法院一手遮天吗 ?还有司法公正可言吗 ?法院还有公信吗 ?这样是在剥夺一个母亲因有的知情权,我要知道我的儿子在哪里,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阻止上诉
  我不服本判决,在2007年10月29日下午去法院递交上诉状,将辰逵法官利用手中权力坚决不肯收我的上诉状。之后询访办刘丽法官收下了我的上诉状。(2007)沪一中民一(民)再终字第23号。于2007年12月4号立案受理,在2007年12月12日开庭审理。审理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门寻找儿子下落
  在这几年我想尽各种办法寻找儿子下落,但是始终没有结果,只能在2010年2月5日早上去沈岳兴家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南区925号402室,问儿子下落,他就报110。2010年2月11日再次到他家中要求看到我儿子,在江海派出所沈岳兴,李英答应过了春节到元宵节后,叫我到他家,他俩陪同我一起去把儿子找回来。他们夫妻和我一起做了笔录并且按了手印。当时沈岳兴叫我不用担心孩子过得很好,就在奉贤周边,是高瞻民警处理的这件事情。(民警工号055448)。3月2日我按时去他们家,之后110带我们去了派出所。3月3日八点三十分去法院找严爱华问我儿子的下落。她回答不知道,难道【检察风云等于2007年第14期】上写的都是假的么,不真实的吗?法院在弄虚作假吗?从电脑里可以查看原文(检察风云2007年第14期:弃婴诉讼)
  造殴打逼迫放弃寻找儿子
  3月4日,5日我再去找儿子要求开门协商解决办法,叫了很长时间,大门始终不开,2010年3月6日十点二十五分遭到拒绝并遭到李英殴打造成多处受伤,有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头顶部局部毛发稀少被拔,右手指指甲内淤血(咬伤后)头皮下血肿(2010。3。6)奉贤CT(1007709)当时我根本不能走动,民警把我送到人民中心医院急诊室,冒着大雨用推车推我检查病情,我身上没有钱,有一位好心的民警拿出钱帮我垫上的,所以我相信好人还是有的。因为当时病情特别重,又没有钱住院,挂点滴有二位联防队陪着,民警做完笔录,正要走,突然接到电话后,说笔录还没有做完把我带到江海派出所里,我哥和妹夫说送我回家还要扶我上楼。。但民警用各种理由阻止我哥俩一起去派出所,说会安全送我回家的,到了江海派出所有位民警恶狠狠的逼迫我写一份放弃不再找孩子下落的笔录。我坚决不同意写,因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别人来替我养孩子,他威胁我:不写今天你就别想回去了,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抢掉,不让我和家人联系,身体受不了求他们给我去看病,不但没有带我去,还把我关了一夜,当时病情加重有点头晕恶心,他们开始害怕出事,所以到天亮才放我出去看病,做为国家的公务员可以明目张胆虐待欺压百姓吗?法律上规定亲生父母健在的孩子怎么可以送给他人 ?沈岳兴是孩子的监护人,沈海庆夫妻(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权利把小孩送人。而且他们不经亲生母亲同意就随意送给他人收养是不合法的。作为母亲就有权见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孩子不要怪母亲没有尽到一份母亲应尽的义务!
  请大家在电脑中查看【检察风云:2007年第14期(弃婴诉讼)作者严爱华】

  弃婴诉讼
  今年4月26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第2法庭与往常一样开庭审理一起抚养案件。 法庭上,40岁出头的陶葸女士向法官提出要求确认被告朱岳峰做父亲的责任,承担起对亲生儿子的抚养义务,并赔偿其有关损失。 然而,当法官询问孩子目前由谁抚养时,原告陶女士竟脱口而出道,儿子早在一年多前就被送到被告父母处抚养了,当时儿子只有3个月。对此,被告却一口咬定,自己从未见到过这所谓的孩子,当然也不可能在其父母家。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陶女士所说的孩子究竟在谁手中?诉讼的“标的物”不知在哪,庭审只能就此打住。



  查找“弃婴”
  按常规,谁主张谁举证。诉讼的“标的物”即要求确认抚养的小孩没了,这场官司该结束了。但是,审理此案的法官们却并没就此罢休,“这起民事案件非同寻常,诉讼的‘标的’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又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一定要尽快找到孩子!”席建声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更是当即要求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全力寻找孩子。于是,在审判长沈林带领下合议庭法官们走出法庭,开始查找下落不明的幼儿。原告父亲称,婴儿三个月时,是他亲自将其抱到被告父母家的椅子上的,从此婴儿就失踪了,那天是2005年12月8日。这正好与被告父母反映对印,2005年12月的一天下午,他们在自家门口外的一辆三轮车上发现了一个婴儿,就拨打了“110”,由派出所民警将小孩抱走了。民警抱走的弃婴是不是正在寻找的孩子?是谁丢弃小孩的?又是谁在收养“弃婴”?现在这孩子是否安然无恙?……面对这一连串的疑问,法官们理清头绪,先从查询“110”记录入手。 然而,在被告父母所在地齐贤公安派出所的登记簿上,2005年12月8日并没有“弃婴”报案记录。法官们又赶到区公安分局指挥室,也没查到当天的“110”记录。“会不会搞错时间?”果然,当法官们再次来到齐贤派出所,从2005年12月13日“110”记录簿上查到了被告母亲报案记录:当天下午2时许,她发现自家门口的一辆三轮车上有一个婴儿,不知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丢弃的。齐贤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按有关规定将“弃婴”送到了奉贤中心医院。 随着法官们的进一步调查,“弃婴”身世之谜渐渐浮现。
  一场孽情
  陶葸是一位很善于表达的女性。说起自己的不幸,她伤心得声泪俱下。丈夫早在几年前抛弃她与女儿另组家庭。她自己因一场车祸造成腿部残疾。 早在1994年,陶葸学车时认识了汽车驾驶培训中心的教练朱岳峰。陶葸考出驾驶后,他们一直没联系。2004年8月,陶葸因驾驶员执照已过期,便通过朋友托朱岳峰帮忙重新办理。于是,两人你来我往,关系甚是密切,甚至有了出轨的行为。不久,陶葸发现自己怀孕了,十分紧张。她知道,朱岳峰有妻儿,这孩子是不可能生下的。“他就为了几百元的手术费,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在采访中,陶葸哭诉道,当时她提出让朱岳峰陪她去医院做人工流产,并支付手术费,但遭到了朱岳峰的拒绝。然而,朱岳峰对此的陈述却全然不同,他说陶葸要让他拿1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才同意做人工流产。为此,他们的关系几乎达到了冰点。去年大年初一晚,朱岳峰来到了陶葸家。为陶葸肚中的孩子,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一闹,让朱岳峰的妻子及家人都知道了此事。初五那天傍晚,陶葸正巧去朋友家做客,女儿突然打来电话哭喊着,让她快回家,有人拿石块把家中的门窗砸破了,门锁也被敲掉了,还将桌上的电饭锅摔坏了。这伙人边砸东西,边破口大骂她们母女俩。 陶葸气得欲去拼命,被朋友拦住。他们担心怀了身孕的她万一有个闪失,后果不堪设想,就赶紧打“110”报警。在朋友们护送下,陶葸回到了家。瞧着家中狼藉不堪,女儿吓得哆哆嗦嗦,陶葸横下心,“将肚中的孩子生下来,丑事大家丑到底!”矛盾总是在不理智的举止下越演越激化。 随着陶葸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朱岳峰甚是恐慌,“自己是有家室的已婚男人,如果与他人再生个孩子,不就犯了重婚罪吗?”越想越害怕的他,只得救助当地司法所及居委会。经有关部门的多次调解,双方因赔偿款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都以不欢而散而告终。陶葸与朱岳峰之间的怨恨也在不断加深。有段时间,陶葸干脆躲避在外,不与朱岳峰接触。眼看孩子即将出世,陶葸又找不到,妻子还不停地埋怨,精神备受煎熬的朱岳峰心中没了折,只得与妻子协议离了婚。 去年9月6日,陶葸顺利产了一男婴。想到这孩子毕竟是朱岳峰的骨肉,在产后的第二天,陶葸即给对方发了一则短信:“孩子已生,7斤4两,是个男孩。”但没得到朱岳峰片言只语的问候关心。就这样,各有子女的一对40多岁的婚外情男女,荒唐地怀孕并荒唐地生下一个小生命。然而,更棘手的麻烦随之而
  丢来“踢”去 “孩子是朱家的血脉,他们竟如此冷酷无情,连看都不看一眼!”一想到自己在为朱家哺育后代,陶葸就恼羞成怒。更何况,随着这孩子的一天天长大,将面临一系列的棘手问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要罚款;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将来的读书、就业等。而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收入的她,拿什么去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因为与朱岳峰产生了这段孽情后,陶葸说自己不但身心倍遭创伤,而且还丢了残疾人协管员工作,只得靠打工及父亲的资助供养正在上学的女儿。让朱家去抚养这孩子!”在朋友们的怂恿下,身处困境的陶葸决定走出这一步:把孩子送到朱岳峰家去。那是孩子出生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清晨,天气格外寒冷,陶葸抱着孩子来到了朱岳峰前妻家门口,见周边没人,将孩子放下就慌忙跑到楼下,静观事态发展。没多久,朱岳峰前妻出门上班时,发现了门口的婴儿,她很吃惊,忙朝楼下看,发现陶葸还候在那里。夺走了丈夫,拆散了一家,还要替他们养野种!”朱岳峰前妻火冒三丈,两人隔着上下楼就吵开了,陶葸没等对方将孩子抱下来,就离开了。没办法想的朱岳峰前妻只能将小孩送到了居委会。在居委会干部的劝说下,陶葸将孩子抱回了家。 据陶葸说,当时居委会干部说好会解决此事的。可等了好几天不见回音,她决定再将儿子送走。在孩子满三个月的那天,陶葸特意送儿子到医院作了体检。检查结果,孩子一切正常。第二天下午,她在家人的陪同下,抱着孩子来到了朱岳峰父母家。“那天突然来了一帮人,说是来送第二个孙子的…那个自称朱家第二个媳妇的女人把怀中的孩子放在我家,他们就走了。”朱岳峰的父亲回忆道,当时他束手无策,赶紧打电话给女儿。父母年纪都一大把了,怎能带还在哺乳的婴儿?”朱岳峰的妹妹朱丽说,当日她就抱着这婴儿到派出所,试图将孩子放在那儿。民警很严肃地对她说,不能把孩子扔在这儿,这是一种弃婴行为。天色已暗,朱丽不知该将婴儿送到哪儿?她只得抱着孩子在派出所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民警驱车将她与婴儿送到了陶葸父母所在的村委。在村干部的引路下,朱丽找到了陶葸父母家,又一次把小孩退回给陶葸父母。无辜的婴儿如同皮球似被亲人们踢来踢去。陶葸父亲见小孩又被男方退回来,立即喊了其弟一起再次将婴儿送到了朱岳峰父母家。说起最后一次送小孩,陶葸的父亲记忆犹新。“我是亲手将小孩放在他家的一张躺椅上,并特意对他父母说,孩子是你家的孙子,你们应该好好抚养他。出了事,我会找你们的。”可怜的婴儿在这一次“回合”中消失了。
  “宝宝”找到了
  当务之急,必须要找到这孩子!”根据调查所掌握的线索,法官们在区中心医院小儿科查到了一份记录:去年12月13日,齐贤派出所民警送来一个无名“弃婴”,医生们称他为“宝宝”。经检查,“宝宝”身体状况正常。医院按规定向民政部门备了案。一个星期后,“宝宝”被一对夫妇抱走。孩子终于有了着落!”法官们甚是兴奋。他们立马赶到南桥镇社保科,从民政助理处查到了这对夫妇的工作单位。宝宝”现在是否安康?“宝宝”的领养人是否办妥了收养证?一旦他们知道“宝宝”的身世,会不会采取影响整个案件审理的行为?一系列的问题牵着法官们的心。他们经过一番周全考虑后,决定上门把“宝宝”的身世及时告诉他们,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的前夕,本案的三位法官来到了收养人张华的单位,很同情地告知了小孩的事实真相。这,怎么可能?这孩子是被人丢弃的,是派出所送来的弃婴啊!……”毫无思想准备的张华听到这消息,惊讶得语无伦次,一个劲儿地抽着烟。在旁的单位领导告之,张华与家人从把这孩子抱进家起,就视他为自己的亲生子,精心抚养,备加疼爱。当初不知孩子的出生日期,就以抱养的那天为孩子的生日。在抱养孩子满100天时,张华父母特意办了好几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为孩子庆贺。不一会儿,张华的妻子抱着儿子进来了。爸爸,爸爸!”小男孩赶紧挣脱母亲的怀抱,张开小手欢快地扑向了张华怀中。瞧着周围好多人,小男孩一点也不见生,很可爱地露出好奇的笑容。张华拿出了一包烟,小男孩乖巧地抽出一支支烟送到了叔叔们手中。真是个人见人爱的小精灵!”在场的人们不由地赞叹道。我们是一口奶,一份心血在抚养这孩子,养了这么大不知费了多少心血啊!”张华的妻子心疼地说道,小孩刚抱到家时,身体一直很虚弱,经常发烧腹泻。有好几次孩子高烧不退,家人急得半夜送他到医院急诊。为了好好抚育他,张华的妻子放弃了工作,父母也操了不少心。儿子是我们的,说什么也不能把他再送回去了!”张华夫妻俩态度很坚决地对法官表明。看到“宝宝”在养父母怀中一脸的幸福快乐,法官们牵挂的心总算有了安定。然而,还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法官们去解决。
  孩子该由谁来抚养
  弃婴”虽然已找到,但孩子该由谁来抚养?承办法官在与陶葸几次的交谈中,她态度似乎很坚决,一定要找回孩子,由朱岳峰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她负责每月提供生活费。但朱岳峰表示,不愿抚养孩子,只愿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如果陶葸执意要回儿子,由此会引出一系列的问题:其一,张华抱养的“弃婴”是否是陶葸的儿子,须做亲子鉴定。其二,孩子是谁丢弃的?有关部门在查实的基础上应追究其遗弃行为。如果是朱岳峰父母丢弃的话,还要追究其谎报假案行为。其三,张华夫妇在将孩子归还的同时,依法向陶葸及朱岳峰索取抚养费及精神赔偿费。这种结果的发生,不仅伤害了张华一家,更重要的是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严重的挫伤,对孩子的成长带来难以预料的不利后果。现在,养父母张华夫妇视这孩子为亲生儿子,在他身上倾注了父母的全部心血。而这心血是无法用金钱所能替代的。在孩子的心目中,张华夫妇就是他的父母。从未见过面的亲生父亲与只抚养他3个月的母亲对他来说毫无感情。因此,无论从孩子的生活环境,还是感情基础,由张华夫妇承担抚养义务,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成人。一定要从最坏的结果着手,从最好的结果努力!”鉴于陶葸与朱岳峰互相推诿抚养孩子,法官们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动员多方力量在化解工作上下工夫,争取有个圆满的结果,给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本文发表之时,对孩子的归属,法官们还在努力协调。希望无辜的孩子尽早有个合法的归属,与同龄孩子一样,在和谐阳光沐浴下,健康幸福快乐,无忧无虑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