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时报》在2010年3月8日第9期以《“法罗力”疑引大火 消费者维权无果》发表署名文章,就法罗力产品质量一事给予披露。文章揭示:
  
  
  首先是质量问题;河南郑大火灾物证司法鉴定所,是司法厅批准的鉴定机构,也是国内少数几家火灾物证权威鉴定机构之一,所出鉴定报告
  一。壁挂式燃气锅炉密封性能不好
  二。在壁挂式燃气锅炉底部供气总成处存在松动漏气情况
  三。白色进气管为可燃性材料
  
  其次,出现问题后态度恶劣
  出现质量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法罗力公司市场部一位姓周的经理。告诉他,事后消防部门委托郑州大学火灾鉴定所出了一份火灾鉴定报告,这个报告认为是法罗力质量问题。提醒他如果对郑大的火灾鉴定报告书有异议,应该想办法重新鉴定,但他不予理睬,只是粗暴地说,“让他们去法院告我们去吧”。
  
  第三。河南郑大火灾物证司法鉴定所,是司法厅批准的鉴定机构,也是国内少数几家火灾物证权威鉴定机构之一,所出鉴定报告是慎重而严谨的。而法罗力公司事后对这份报告,书面意见是“内容比较无理”,对鉴定所不作理睬。视国人司法机构为儿戏。
  
  文章看后,不禁愤从心起。如此低劣不安全的产品,在我国内大肆销售,难道你外国人的小命是生命,咱国人的小命就不是生命了吗?竟然还有狗腿子帮着压咱国人,估计他们是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