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灌溉损失生产严重,正义村民被抓,恶霸屹立不倒,是人的给我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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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灌溉损失生产严重,正义村民被抓,恶霸屹立不倒
诉述化州市林尘镇竹根头村民上诉艰辛历程
2012年7月10号,化州市林尘镇竹根头村炸开了锅,四个村民李木林陈启明李森陈亚亮,一齐被林尘镇派出所带去问话,当晚释放了李森和陈亚亮,而李木林和陈启明当晚被移送到化州市公安局,第二天被刑拘了。(到目前没有任何刑拘通知书到家属中?已经刑拘超过20天)
这一切都跟竹根头村“止了塘”有关
人物概况
人物一:李建国,竹根头村村长,2009至2012年4月为止了塘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代表。现状:被公安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捕。
人物二:李木林,竹根头村副村长。现状:被公安机关刑拘,被指控有黑社会性质。
人物三:陈启明,竹根头村副村长、本管理区医生,2012年4月任止了塘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代表。现状:被公安机关刑拘,被指控有黑社会性质。(试问一个【中医世袭家族19世纪30年代】长期以来为本地区提供医疗服务,有时免费看病、免费上门和低收费服务,一直以来也算得上是德高望重的家族,唯一的医生何来黑社会性质?本地区村民全体可证);二没有参与本村所说的沙场;三为村水可灌溉集体利益,为集体上诉回收止了塘水库,没有图谋任何个人利益。
人物四:宋金华,竹根头村村民,结合镇上的黑社会组织(林尘镇黄飞林,以经营赌博和房地产为生)及官场保护伞,宋金华曾经勒索本村村民陈贻生20万元人民币,陈没有就范,只给了宋金华小部分钱款。陈贻生本人可以出面为此事作证,另外绑架本村村民陈维忠、梁华生。宋金华使用引诱手段将陈、梁二人骗到作案地点实行绑架勒索。陈维忠、梁华生可以出面为此事作证。除了经常敲诈勒索村民,伪造合同诈骗,威逼村民写假证明,破坏生产经营,最近甚至用“200元一个签名”为诱饵,扬言“谁站在我这方帮手抢回止了塘,我就和谁瓜分这个鱼塘”及“我同林尘镇派出所人很熟,可以随时叫他们抓你们这帮村委,我也买通法院了,让你们迟迟判不下,到时止了塘还是落到我手上”
人物五:柯汉新,南盛镇人,止了塘最后承包者,破坏鱼塘水闸令农业多年减产失收,结合黑社会对竹根头村民以暴力对待,最终以和解方式将止了塘归还给竹根头村村委。
人物六:李振有,竹根头村民,是宋金华的爪牙,企图与宋金华私分竹根头村的公共财产 止了塘,通过自己的亲戚(化州市110报警中心名叫李土锋),谎报警情,实行对村委进行秘密打压。
竹跟头村概况
竹根头村在化州市林尘镇竹根头管理区,是一个人口多、姓氏杂、资源少的自然村。村的整体经济状况较为落后,人才培养较少。村民基本以务农为主,部分青年则去珠江三角洲打工,村民由陈、李、宋、黄、王、张、欧、吴等姓氏组成,宗亲关系较为复杂。村的耕地情况以丘岭山坳水田和村周围部分坡地梯田为主,坡地梯田是主要的农作物生产用地。村的“止了塘”是竹根头的公共财产,是国家小二型水库,村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农业用水资源。其村民修建的目的很明确是用于解决周边群众农田的农业用水灌溉问题。承包后周边耕地到耕种季节基本没水灌溉,生产损失严重。
止了塘被承包之后
1、1992年1月在征得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与宋金华和李日健签订《承包到户经济合同》,合同期为30年,每年租金为500人民币,当时合同明确规定,一山塘不能转租或出售他人经营,二要确保村民农业用水。(证据一)
2、经营不到一年李日健退出。大概四年后,宋金华隐瞒事实,伪造合同,伪造公章,将止了塘多次转包他人,从中获取暴利。当村民提出意见,但宋金华拿出了一份1994年1月27日村委允许他转让鱼塘的合同附件(证据二),但这份合同完全就是伪造。疑点一:合同随意涂改内容,漏洞百出。疑点二:三个村小组代表签名明显出于同一个人手笔。黄惠华本人也出具了一份证明讲述他从来没签过补充合同(证据三),并有黄惠华亲笔签名,与合同作比较可知合同签名是假的。疑点三:此合同(证据二)用的其它村的公章,而且是伪造公章,附近有一个叫“秋风塘”村,但此村的公章正确名为“清风塘”,这根本就是宋金华私造公章,伪造合同,构成诈骗行为。
于2006年,宋金华将止了塘中的《承包到户经济合同》的剩余期限的经营权一次性以20万的价格转包给本市南盛人柯汉新。【注明:合同规定:止了塘’不得转租任何人,另外要征求本村人全体人同意
3、柯汉新承包之后,为了追求其养殖利益最大化,妄顾一百多亩农田的灌溉,将水库的阶梯式水闸堵塞,在村民的强烈交涉下,表面上修复,实际上暗中损毁该水闸,另筑一个根本无法灌溉作用的出水口。并到处宣扬其在社会上吃得开,社会上黑社会是他的朋友,恐吓群众,使其在经营期间,多次故意违反合同约定,随意放水捉鱼。农业灌溉需要用水时,其却不放水,而稻谷准备收成时,则放水捉鱼。使竹跟头村周边的水田无法耕种,农作物减收或减产,遭受极大的损失(证据四,60名村民代表签名证实有此事)。2006年3月,村民李亚林(李强)到止了塘放水耕种,柯汉新召集化州社会青年充当打手,将李亚林毒打,令其后脑爆裂,被鉴定为重度脑震荡,后报警处理,谁知林尘镇派出所一个名叫“大信”干警来处理时说“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然后掉下600元就走了,到现在仍未结案。期间,本村民和柯汉新理论‘止了塘合同’之事,过程中发生对方工人刚好在冲洗猪场时用高压水枪对着村民,村民在准备上前阻止时,对方意外摔伤,却说是村长李建国和林尘镇司法所所长苏君河合伙指使黑社会打伤的,这事件曾有广东省下派调查组调查,经过一系列调查结果,是工人自己摔伤,与李建国和苏君河无关,这事在省调查组仍有记录。
4、2008年部分年轻村民慢慢意识到宋金华转租山塘是无效的,于是自发组织去与山塘的管理人员洽谈,当时管理人员是不愿意归还的,因为他已经支付了20万租金给宋金华,除非宋金华出面,归还他部分租金。但是狡猾的宋金华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后来经过村民再三劝说,经营者由于在竹根头时间已经很长,也亲眼目睹村里的实际情况,无法面对上千村民的苦哀求,更无法眼睁睁看无助的村民本来田地少而又无法耕种的事实,再者,几年经营下来,山塘投入多产出少,确实也不想再经营下去了,并于于是勉强答应将产业(鱼、猪)处理完后搬走。于告一段落。于2009年2月12日,柯汉新委托南盛镇党委办曾桃签订了“离场协议书”(证据五),并且柯汉新履行协议书的要求,在2009年2月27日前将全部私人物品搬离止了塘。全村民以为终于云开见月,农业用水有保证了
5、在承包期间1992至2011年共19年期间,宋金华从没向村委交过租金。刚开始承包时,宋金华一直以“收成不好,下一年才交”的理由迟迟不交,后来转包后,村委催宋金华交租时,他说已转包问转包人要,而转包人却说已交给宋金华了。宋金华总是以此方式踢皮球,一踢就是19年,村委一分钱也没收过,可鱼塘却被宋金华及转包人一直使用。而且,2011年7月9号晚,宋金华夫妻及大儿子威逼治保主任黄伯东,写一份村委2010年1月29号不肯收宋金华交租的证明,事后黄伯东出于良心发现,在2011年7月13号亲笔写了一份“更正”说明书,讲述是宋金华一家人威逼他这样做的。(证据六)
6、柯汉新搬离后,老奸巨猾的宋金华这个时候出现了,坚称鱼塘还是属于他拥有,柯汉新搬走不等于鱼塘归回竹根头村村委。村委对此无法与宋金华沟通,只好走上法律途径,争取属于村民的公共财产。于2011年2月22日第一次向化州市信访局上访(化访(2011)26号,证据七),经林尘镇政府工作人员出面对宋金华协商,但无法达到共识。于2011年,村民自发联合签名决定向化州市法院告宋金华(证据八),经过三次开庭,化州市在一审判决中判竹根头村村委胜诉。宋金华不服,将竹根头村委上告到茂名法院,茂名法院却以证据不足,退回化州人民法院重审。(本案明显违反合同,造成本地区水利灌溉损失生产严重,却以证据不足,宋金华声称用钱收卖茂名法院人员、本村人可指证)。
7、竹根头村村委和村民的行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依足法律程序为村民讨回应得的公共财产。但村委和村民从此不得安宁。2012年6月18日晚上,村委村长李建国召集村民开会,为了安排将要开庭事宜。林尘镇派出所出动全所人员,身穿球衣不带警号,像一帮社会游民,向竹根头村以围剿方式扬言要抓李建国,不要让他在竹根头村搞风搞雨。但在村民的保护下,村长李建国没让给抓走。而林尘镇派出所为了解恨气,走到李建国家族经营的猪场进行搜查,也没发现李建国后,但一见到李建国的表弟韦昌池,只是问一句“身份证呢?”韦昌池答“不在身上,在上班的地方”,四名派出所人员二话不说,冲上去将其扑倒在地,之后押上警车。待李建国家人去林尘镇派出所问什么回事时,故意刁难,一时讲韦昌池没带身份证,一时又讲韦昌池在广西犯事,被人打110报警要抓的。当即韦昌池家人就打到广西省公安厅查是否此事,回应就是“并无此事”。后来一名干警叫李建国的妹妹到一个暗角,说给一千元即放韦昌池,为了息事宁人,唯有给了一千元(没收据)放人。(事后李振有向村民透露,是他叫亲戚通过110来抓人的)。之后,林尘镇派出所人秘密向多名村民提供私人电话号码,说一见到李建国出现村中时,就打电话叫派出所来抓人,不要让他在村里搞风搞雨。
8、从此,一名光明磊落,正义勇敢,扶贫助弱的好村长李建国,也被公安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网上追捕
2012年7月2号,竹根头村简直跌入一个深谷,就有了开头的一幕。现在李木林和陈启明家庭,他们的老婆和父母天天以泪洗脸,犹如天崩地裂,可怜的他们,两个结巴老实的庄稼汉,不知因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为何就如此给司法机关予以刑拘。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出现极大不公平现象,人民法院不按常规程序进行。2012月7月21日,从村委委托律师才得知,在2012年7月23化州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审判决止了塘归属权。正如宋金华如说一样,化州市人民法院已被他买通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村民苦苦等待大半年的判决一直没下来,而这个时候村委干部及诉讼代表人无故被刑拘后,法院却要匆匆开庭。法院传票更是无厘头送给代表律师,村委代表律师只是部分代理,不是全权代理的,按程序传票只能直接送到村委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任何事情都是按程序的,难道这样的程序都会搞错,简直就是摆起大乌龙,难道真的被人买通了???
宋金华走通了关系后,在村里大摇大摆做出令人发指的事情,以“200元一个签名”为诱饵,与恶民李振有在村中散布谣言,蒙骗村民在一张白纸签名支持他拿回止了塘,诬陷村民:陈启明、李建国、李木林为黑社会,甚至强硬捉住村民李贵的手强行签名,村民李贵已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大字不识一个,但这一切都可被一位村民全程目睹,并愿意站出来指证。现有多名村民可指证。
9、村委和村民无非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应得的,响应国家总理温家宝领导的号召,搞好新农村建设,搞好水利建设,令农田得到更好更有效的发展。本以为通过省委书记汪洋提出的“三打两建”可以令上诉之路走得更顺。但有些贪官污吏,却借“三打两建”旗号,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将热心村民,正在受苦受难的村民重重打击,关押,给‘莫须有’罪名,在刑拘的过程中到目前没有任何通知书给到2人家属,以及实地调查取证。而时时时刻刻触犯法律的宋金华,柯汉新,李振有却安然无恙,将竹根头村搞得乌烟瘴气,四分五裂,明白真相的村民对此咬牙切齿却又不敢轻举妄动,处处充满民怨,真不知这样下去,会不会有粤西版的‘乌坎村’事件出现。全因在当地法律途径完全行不通了,作为化州林尘镇竹根头村正义村民每一份子,都希望此事得到省市一级机关关注,得以各大媒体曝光,得到各界人仕支持,坚信人在做,天在看。坚信法治社会还有真理。救救我们的村民赖于生存农田灌溉之水,还我们的村委干部李建国李木林陈启明一个清白之身吧!
可怜的化州市林尘镇竹根头村民。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