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三岁孩子的父亲,我的女儿就读于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三幼儿园小一班。班主任姓陈,园长姓刘,都是50岁左右的女性。2020年9月,我的女儿刚入园不到一个月。
  9月22日上午8 :20 11 :10,我们的孩子去了幼儿园。中午姥姥去接,孩子一出校门,就发现身上有伤,当时还是带着血的。姥姥去问老师,老师说是孩子身上长的痘。老人不敢惹事,等我晚上下班回家了才跟我说。我们问了孩子是怎么回事,孩子刚三岁,有点说不明白。当时时间已经有点晚了,我看孩子情绪还可以,家里人也给她消了毒(老师没给消毒),我就想好转天要报警。
  9月23日一大早,我就来到学校门口报了警。JC来后,坚决说家长不能进去看监控,只能他们看。园方和JC口径一致,说不让家长看。我就让JC替我们查看,他们大概看了三个小时左右,给我回复说是没看到有老师或小朋友跟我们的孩子有明显的身体接触。JC说可能是孩子自己挠的,或是蚊虫叮咬的。我真的没法相信这种说法,三岁的孩子有多大力气,又怎么会自己把自己伤成这样?!!!
  9月23日下午,我们带着孩子去了天津儿童医院北辰院(上午下雨,而且没挂上号)。(1)我们先去了皮肤科,皮肤科医生说肯定不是过敏或蚊虫叮咬,叮咬和过敏都会有明显的红肿,而且伤口是一片,不会这么整齐。皮肤科医生让我们去外科。(2)我们又去了门诊外科。外科医生看了,说像是用力抓的,或者外力扎的。医生让我们再去急诊外科,因为急诊外科可以给我们出诊断证明。(3)我们又去了急诊外科。急诊外科的医生也说的类似,给我们写了诊断证明和病例——“外物扎伤”。
  我们在医院时,一直给班主任发微信语音邀请(没有手机号,学校电话也打不通),可她一直不接。过了很久,班主任终于微信回复了,说是一会儿来医院。她来时还带来了另一个班的老师。当时我们已经看完了病,她们才到,两手空空,没有给孩子买任何东西,也没有给我们付医药费。两个老师开始劝我们,当时我们家人觉得,老师来了,情绪就缓和了些,还挺欣慰的,可是回家后静下来想想,还是觉得不对劲。晚上,我问孩子在学校里是怎么跟老师玩,问了好久,孩子说老师跟她“玩抓抓”。这时我才觉得,或许不是小朋友玩耍弄破的,有可能是老师弄伤了孩子。现在网上太多这样的报道了,而且老师说孩子从早晨来园她就看到孩子胸前有伤,她以为是孩子自己起的,并且家里人知道所以就没和我们联系,她为什么这么以为,上次我可是亲眼看到有个孩子身上起痘,园门口老师都没让进园,直接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而且要医院开证明不传染才能回来。我不信我们孩子的班主任看到孩子身上有六个她所谓起的痘之后还会那么平静到没放在心上,也没顾上联系家长。并且在中午家长接孩子时要不是发现伤口主动询问,她都没打算提这事吗。
  JC不让我们看监控,说是有隐私。我不明白,我的孩子受伤了,这算是什么隐私!JC看了监控,只给了一个回复,说是没有人明显接触我们的孩子,我不明白,我的女儿早晨送园前啥事没有,在幼儿园只待了短短两个多小时,从幼儿园出来身上就带伤,才刚三岁的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既然没有人明显接触我的女儿,那她身上为何有伤,而且还排列的那么整齐。我坚持要自己看监控,JC说他们没有权利调取幼儿园监控给我们看,如果一定要看,我们需要私下跟教育局交涉。于是,9月24日,我继续给教育局打投诉电话。一天内,我给教育局打了三十多个电话。教育局推给教委,教委推给区委,区委推给信访,信访推给学前科……最后,他们告诉我,如果一定要看视频,只能让JC局出书面证明给信访。我又给JC局打电话,鼓楼派出所的张警官对我说:“你想都不用想,我们怎么可能给你出那种证明!”
  监控本是保护孩子们的,出了事应该为群众服务,可是它却发挥不了这种功能。JC局包庇老师的错误行为,隐瞒真相,这是一个本应公正的执法机构该做的事吗?
  我们的孩子很听话,见过她的人都这样说;今年的教师节,我们的孩子带了花去献给老师;我们的家里人,从孩子出生起,就以她的名义给一个慈善机构定期捐款……现在却发生了这种事,真的让人愤愤不平。JC局公正何在?!这位幼儿园老师良心何在?!
  事到如今,事情还是没有解决,教育局、园方、老师,都没有主动找过我们。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引起社会的关注,既为我的女儿查出真相、讨个公道,也为了其他孩子不再被个别素质低下的老师伤害。 医生在病历本上写到皮肤破损,皮肤外伤(外物扎伤) 在诊断证明上写到左前胸部皮肤破损结痂 我女儿左前胸排列整齐的6个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