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寿县县城的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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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丛书记:
我们是房屋所有权人,居住在南门外通淝路教育局对面。
尊敬的丛书记:2014年12月6日中午中华人民共和国近代史1937日本鬼子进中国的历史耻辱又在您的管辖区域重演了一幕,无辜百姓正在吃中午饭,突然来了一群不明真相的人(几十个人),破门而入,进屋就砸,我们拨打110报警,刚接通,黑社会人员将我们向外拽,电话摔掉,强硬将我和老伴连推带搡拖出屋内。同时,还控制我们人生自由长达二个小时之久,更不允许报警(实事求是决不诬陷)。
尊敬的丛书记:在2011年征收开端;征收部门为了侵吞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毫无顾虑的不按照国家标准丈量法丈量,少的平方给多(有据可查),合法财产反而量少,将我户房屋丈量少量近16平方米;同时评估价格同楼不同价。这是为什么?迫于无奈房屋所有权人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0号令,通过读法,才懂得什么是公共利益需要,什么不是公共利益需要。
尊敬的丛书记:我们这个地方是2002年按照县新城总体规划的;2003年建造的;2004年才交付使用的;2009年底门前设施才完善的;2011年7月16日就公告拆除。几年的房子,为什么要暴殄天物?请问书记,国家允许不允许反复规划,反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的所有者或者使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规定拆除。
也就是说符合建造时的规划,同时又是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得拆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0号令每一章每一节都反复强调;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明确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维护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必须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确保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完善公共利益需要才征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并且还要防止滥用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房屋征收。请问征收我们这个地方是什么公共利益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0号令新条例界定为六项公共利益;一是国防和外交需;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是公共事业的需要;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是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是公共利益需要。就以上条款征收部门实施征收一项不符合。同时,国务院590号令第九条《规划、年度计划》条文注解读;必须符合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约束。不是公共利益需要,为什么要损害人民的利益?征收部门是什么动机?
尊敬的丛书记:征收部门竟然沆瀣一气勾结黑社会闯入民宅乱摔乱砸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情。鬼是征收部门招来的,征收部门脱不掉干系。我们老百姓是无奈,是只有任人羞辱和恐吓,谁做坑害之事,冥冥之中会有因果!!!
尊敬的丛书记:就我的房屋不是公共利益需要。走到那,房屋所有权人都理直气壮的和征收部门理论一番,讨回公道。不是公共利益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有拒绝征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590令第一章第二条《征收条件》解读一是;房屋征收必需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出于商业利益需要而要取得他人房屋和土地的则不得通过征收方式实施。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维护国家的法和令!
尊敬的丛书记:下一步征收办一定会安排黑社会再暗算我们,他们来吧!!!能怕掉吗?
最后,请丛书记您能否下基础看一看,征收部门指使野蛮拆迁不顾一切现将我们房子已经捅个大洞,已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并且也影响政府形象,请求一方父母官及时为民排忧解难。为感!!!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