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在国家信访局投诉了40多次的信访案件
文章目录
一起在国家信访局投诉40多次的信访案件
这是双沟镇政府的第10次回复!
之后,我的复查申请,如下 :
请求谯城区政府对双政〔2017〕222号《关于王明兰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复查的
申 请 书
谯城区人民政府:
我叫王明兰,女,现年70岁,是谯城区双沟镇贾集行政村郭庄自然村人,联系电话:13965783106。
今天,我就同一个信访案件第四次向你们谯城区政府递交复查申请。恳请你们别再忽悠我了,真正处理问题,了结此案!
双政〔2017〕222号《关于王明兰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双沟镇《处理意见》)存在如下问题:
1。双沟镇《处理意见》并没有解决有关大王庄村后耕地的“土地纠纷”。
大王庄村后的那7亩耕地,早在2007年,就经过贾集村委会同意,转让给了我,我有《转让合同书》。并且,我已经耕种该耕地近10年,还未到期。2015年以前,没有任何人对我耕种此耕地提出过异议,没有“土地纠纷”!
该“土地纠纷”开始于2015年。当时,双沟镇政府驻贾集村委会包点干部胡友志在贪污受贿后,假借“贾集村委会”之名为村痞王明刚等出具了一份“收地意见”,让王明刚等去抢地。
我向双沟镇纪委、政府反应胡友志的违纪行为,他们对我反应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不但不处理违纪人员,还违法坚持所谓“贾集村委会收地意见”。
后来,双沟镇多次出具的《处理意见》和谯政访复〔2016〕15号《关于王明兰、郭瑞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都维护胡友志炮制的“贾集村委会收地意见”,宣称“王先明的土地使用权给大王庄村集体使用。”
双沟镇政府还唆使大王庄村痞王明刚等多次挥舞你们政府出具的《收地意见》,阻止我耕种该地!
双沟镇《处理意见》宣称:要我去仲裁或起诉解决该“土地纠纷”。请问:为什么要我去仲裁?
我有《土地转让合同》,我只需要遵守《土地转让合同》,继续行使我对该耕地的使用权!大王庄村民或贾集村委会对《土地转让合同》有异议,仲裁或起诉也应该由他们提出!
综上所述,该“土地纠纷”的实质是:你们政府伙同村痞对我违法侵权!
所以,我要求谯城区、双沟镇和贾集村委会立即收回你们挑起土地纠纷的各种“收地意见”,停止唆使村痞王明刚等对我违法侵权!
2。由于我多次上访,双沟镇政府故意报复我、刁难我,故意不办理和发放我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事实如下:
⑴。我们村26户村民,25户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都已发放,唯有我家没发。2017年3月以来,我在市长热线、国家信访网等多次投诉。双沟镇政府瞒上欺下,拒不办理和发放我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⑵。1997年大东地建设水利沟渠,水沟从我家那块耕地中间通过,我家承包地被一分为二,河西4。38亩,河东约1。5亩。挖沟占用我家的耕地0。8亩,村里在南地机动田里划拨了0。8亩进行补偿。后来,大东地河东1。5亩地因为耕种不便,我栽上树,成了林地。这次土地确权我多次与村委会交涉,让他们把大东地河东1。5亩林地和机动田0。8亩耕地给我们确权到证书上,他们就是不同意,也不解释理由。
⑶。村委会不让我核实土地确权信息登记表上我家耕地的面积,把我排除在土地确权工作之外,漏登我家的多处耕地,我怎能签字?
双沟镇《答复意见》中编造“我要变更户主,拒绝签字”等等,纯属子虚乌有。这只是双沟镇政府故意刁难我,不给我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捏造的借口!
⑷。双沟镇《处理意见》中说“土地管理系统关闭,无法确权。待系统打开后,请向村委会提交复查申请,待镇政府复核后再交予村委会确权。”这表明双沟镇政府还要继续刁难我!
请问双沟镇政府:
①土地管理系统什么时候打开?
②我都投诉那么多次了,你们还要我申请什么?
③镇政府又要复核什么?
④我家的土地确权程序怎么那么多,我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什么时候能拿到手?
请谯城区政府依据《信访条例》,逐条解释和回复我举报的事实和问题。谢谢!
王明兰
2017年9月29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