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商都数亿国有资产被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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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商都国有资产被侵吞!!!
安徽安庆商都隶属于安庆商务局的国营企业,成立于1995年,坐落于人民路245号繁华的商业街,拥有一栋13层经营面积11600平方米的大厦,改制前公司加入上海华联超市,一直生意红火,并在安庆各地开设分店和百货商场,成为安庆商业的领头军。现将公司由法人代表郑杰才为首的高层操纵,弄虚作假违规改制造成国有资产被侵吞的事实如下。
一,背着职工群众,突击炮制“方案“,强行改制
2003年底,公司领导层游说职工改制,要求买断工龄。并承诺职工改制后所有政策不变,照常上班。改制前公司底层租给皮鞋城,一、二层租给水明月和肯得鸡,仅此三层年租金数百万,养活一百多职工绰绰有余。在改制过程中由于郑杰才家族及亲信的暗箱操作,使广大商都职工对改制内容知之甚少,在他们的游说和威胁下职工们害怕丢失饭碗被迫签下了改制协议。其中极少数员工在改制过程中提出异议和上访,均遭到郑杰才秋后算帐的待遇,不得不被迫离职。使这些职工流落社会,给社会造成极不稳定的因素。
二,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违法注册,
2003年12月29号【安徽安庆商都 】申请变更为【安庆商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由原安徽安庆商都法人郑杰才继续担任,新公司注册资本100万。16名职工参股,均为公司中层以上员工他们是:原公司被做成零资产(负债总额39938,资产总额:39020。净资产 918。金额单位:千元)新公司以原公司零资产介入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请问国有企业法人怎能在改制中自买自卖,法人不变,管理层不变,职工不变,经营地址不变,变的只是数亿国有资产“被零资产”,成为了“合法”私有财产! 公司领导层告知职工新公司产生了16名股东,股东是以极其可笑的抓阄形式产生,且职工并没有参于抓阄。
三,国有资产低估底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栋坐落于黄金商业街,拥有13层经营面积11600平方米的大厦,价值数亿元国有资产,一夜之间变成“零“资产,被一伙管理层侵吞瓜分。
改制前这伙侵吞国有资产的蛀虫就已经开始蓄窜国有资产
1,在原安徽安庆商都存续的情况下,2000年成立安庆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还是郑杰才,一人兼两个完全相同行业法人。注册资本91。9万元,9名股东入册。董事长:郑杰才【法人持股56。4 】,董事,任勤,林正华,常庆林,刘国庆。公司地址是97年开业的华中路店(原安徽安庆商都的分店)。这又是郑杰才的家族及亲信的暗箱操作,广大职工并不知情。当时只是让每个职工交了3000元入股金,但没有一个普通职工成为在册股东。请问职工交的股金用在何处 ?这时职工又是何种身份?是安徽安庆商都的职工还是安庆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而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这时的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安庆商都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安徽安庆商都的子公司还是兄弟公司 ?职工在为哪个公司工作 ?安徽安庆商都的所有资源都给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员工,货架,流动资产,银行抵押贷款,员工工作场所,汽车的使用等等。
2,通过变更的方式把安庆商都原来的分店超市全部变更到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彻底完成了把安徽安庆商都优良资产吞并,把负债,银行贷款,应付帐款等不良资产甩给了国家,这些蛀虫不花一分钱,把国有资产顺利的转变成私有财产!
3,在成立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后,安徽安庆商都就停止发展,郑杰才一伙把所有不良资产都划拨到商都,我们所有员工都在为金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而所有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都在商都支付,由国家买单。不仅如此,最令人发指的是在13层大楼91年动工就向工商银行贷款2558万用于基建(此贷款在改制时被列为负债)已经被作为坏账处理转给安庆市迎江区政府,而郑杰才一伙将其作为负债资产轻松将此收入囊中!
4在安徽安庆商都加入上海华联超市时,我们营业场地的前厅(也是一个商场的黄金场地)一直对外出租,此租金相当可观,还有各产品进产费用均未入帐,一直作为管理层的私有财产处理,从未发放过给职工。此款前期由前办公室主任管建华保管,后有财务科会计吴建莉和任栋,科长刘国庆知情和保管,吴建莉和她爱人王玮因参与作假帐和其他作假活动有功,郑杰才奖励给他们在长鑫花苑一套100多平米的房产,并将其二位例为新公司股东之一(各持有股权2%)。还有业务经理程庆峰也是郑杰才有功之臣,郑杰才奖励给他两套房子,另在人民路黄金住宅小区欧景苑拥有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持有股权6)。
5,当所有优良资产顺利转移以后,最后这些蛀虫们打的就是这13层黄金大楼的主意,怎样“合法”的成为私有资产,那就是通过改制!
怎样把这栋13层黄金大楼能够空手套白狼?那就是在资产这块的价值评估,资产价值评估这一块根本就没有进行实物和帐实评估,更没有进行产权交易,所有资产未通过公示,没有给职工出示过资产表,没有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告示过,清产核资的过程和结果更是不得而知。更别谈国有资产企业法人的自卖自买,要求对法人代表及管理层的回避制度。对下,在职工大会上只是告知职工,改制后的日子会更好过的话糊弄职工。具体对改制的国有资产的价值,内容,去向具不诉说。这一切都是郑杰才一伙的暗箱操作,违规改制,对上欺瞒,对下哄骗。
数亿的国有资产让郑杰才一伙“被零资产”,从而“合法”侵吞,我们大声疾呼政府领导能为我们百姓作主,千万别让侵吞国脂的盛宴继续下去!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改制后这伙国家蛀虫的私有财产:郑杰才:阳光花苑157号,81号两套私有住房,锦江之星宾馆124间客房(原安徽安庆商都13层大楼其中5楼至13层现在是锦江之星宾馆)属于郑杰才和刘国庆(原财务科长)房产。九州宾馆:属于林正华原副总,刘国庆(原财务科长),常庆林(原业务经理)。九龙宾馆:赵齐胜(原工会 )。天元宾馆,天之缘宾馆:常庆林。任斌(原基建经理)和管建华(原办公室主任)都将锦江之星宾馆部分产权转移到其子女名下。另有资产:沿江路胡玉美冷饮厂,金华联龙门店,外贸冷冻厂(红旗小区旁),开源商场(市立医院旁边)。
郑杰才这伙人最近活动频繁,除了要挟在职的(安庆商都籍的)员工不能参加集体签名上访,还积极去政府,国家权利机关活动!刘国庆怕职工群众去查阅以前呆账的事情,一连2天去迎江区政府要求不能给予职工群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权利!难道政府就这样支持他们吗?难道国家机器就是为极少数人的无耻行径服务的吗?他们怕事态扩大化,甚至去省里活动去了!我们作为职工,是老百姓,是没有资源优势的弱势群体!要是政府就这样护着这伙人,和谐社会怎能和谐的起!
郑杰才最近在搞房地产行业,他用改制前的房产抵押银行贷款!还向在职职工非法集资!他的女儿和刘国庆的儿子分别去了英国和澳大利亚,我们可以怀疑他们有转移资产去国外的打算!逃避国家以后对他们的制裁!我坚信国家迟早会对这块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出于重拳!还有就是商都这块偷漏国家税款的事情,当时媒体报纸有过报道的!对于侵吞国有资产的人来说,偷税只不过是一件不足为奇的小事而已!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97年《刑法》新设的一个罪名。在97年《刑法》以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往往趁改革中法律上存在的漏洞,大肆侵吞、私分国有资产。面对这种状况,司法实践中通常以共同贪污罪处理这类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打击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同时为司法工作人员提供打击犯罪的依据,97年《刑法》因此增设了这一罪名。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