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历下区人民政府拿出胆量来证明其施政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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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人民政府:
在小南营棚户区拆迁中,济南一建集团公司以我不是其单位职工为由拒不执行政府的房改政策。其行为是超越国家《宪法》及法律的行为,是国家《宪法》明确禁止的行为。
2019年12月23日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出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文中对房改问题刻意回避、只字不提,却将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完全交予济南一建集团公司。完全忽略我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明知这一拆迁纠纷是因房改而引起的情况下受理了该案,而却在2020年4月10日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济政复决字【2020】43号中,以申请人要求房改的主张不是行政复议的审理范围。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2019年12月23日作出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样是漠视百姓合法权益。
2020年6月8日历下区政府向我发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履行催告书》,威胁十日后历下区人民政府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础础必人。
2020年6月18日我依据《行政强制法》,通过EMS向历下区人民政府提交《陈诉与申辩》,并在其中建议在拆迁现场用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来证明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公正性。
一个国企、两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剥夺我合法公民依法享有房改的权利,严重侵害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我的权益至今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来维护!
我的房改问题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6月8日两次通过RM网领导留言板向历下区委书记留言,至今没有任何回应,6月19日通过济南12345向历下区委书记发出通话请求、20日询问是否落实,济南12345含糊其辞,没有明确答复,只说“职能部门正在落实”。
在此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出对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正性的听证请求,如果区政府坚持这份法律文书是客观公正的,就请在拆迁现场召开听证会,让周围群众都来公论一下。是否有此胆量,敬候历下区人民政府回复。
历下区小南营62号院居民赵立田
2020年6月21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