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超: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项目是一个造假和剽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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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书
日照文化旅游局等单位滥用职权剽窃和篡改吕超的东夷文化历史学、考古学研究成果,并将吕超的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作“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本人对日照市文化旅游局等单位知法犯法,严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行为向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和日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一、剽窃并篡改我的东夷文化研究成果,用现在人伪造的“骨刻文字”伪造上古祭文
2020年9月6日,在一个文化群(东夷文化科普群)上,有一个叫郑群的网友转了一篇文章,题为《五帝之首少昊的文物在山东日照被发现》(民生面对面。2020 08 28。赵玉仁)文章声称日照天台山发现少昊之石,并说尧王城就是少昊之国(引证,原文“少昊最初在山东日照立国,称为“少昊之国”。现在的尧王城前身就是少昊之国城。”)。
我是日照市最早研究东夷文化的人,也是论证少昊之国在莒地的第一人(其他的仅仅把莒地作为少昊族活动范围,并没有明确地提出莒地就是少昊之国的所在地)。理由有三:一是《山海经》大荒东经第一句话:“东海之外有大壑,少昊之国”。个人认为与东海海岸线平行的“大壑”只有郯庐断裂带。这其中包括沂沭河、淄潍河。其他的多与海岸线垂直。二是:莒国是己姓国,己姓又是少昊之姓,莒国和少昊之国有传承关系。三是: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图像文字突出了东夷人对火和太阳的崇拜,这与昊的字义很相近。而且陵阳河遗址大墓主人的陪葬品明显具有方国领袖的礼制。以此可以断定墓主人是少昊之国的领袖人物,或者说就是少昊本人。这种论证是有根有据。在我提出这个观点之初,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曲阜为少昊之国——原因是曲阜有少昊墓;蚩尤是东夷文化中的领袖人物——山东省博物馆就是用蚩尤作为东夷文化领袖人物的代表。
正因为如此,在日照市文化局张局长和陈科长落实李同道市长对我关于东夷文化问题来信批示时,才遭到了“老专家”苏兆庆的无理取闹。“老专家”苏兆庆大闹由日照市文化局副局长主持的东夷文化座谈会,其情感是极其复杂的。首要一条就是他去晚了,座谈会已经召开,他只能靠边坐,他倚老卖老不肯落座。虽然,苏兆庆大放厥词对东夷文化持有不屑一顾的态度。但是,他实质上对东夷文化知之甚少。这从他在此之前的一次电视节目采访中说“东夷民族已经消亡了”一言中就可以看个明白。
其实,在当时无论是学界、政界还是民间对东夷文化的模糊认识是很普遍的。为了普及东夷文化,我在莒县宣传部马池涛的帮助下,在莒州论坛——莒国春秋一栏中设立了“东夷文化”专页,以“人猿相揖别”、“东夷考古”、“东夷部族”等专题系统地介绍东夷文化。这项工作我坚持了几年,直到莒州网,莒国春秋改版。事实证明,这项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它使人们对东夷文化的认识逐渐清晰起来,为以后东夷文化的开发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对于我对东夷文化的研究过程,莒县党政部门的领导、日照市社科联、日照市政协文史委、日照市文联(庄乾坤 等)的领导是非常清楚的。
我写信给市长李同道的时候,我已经对东夷文化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了。我完成了《沂沭河流域在第四纪冰河时期末次冰期原始文化三次大规模叠加》考古学研究项目。整理了《东夷文化源流考》比较翔实的历史资料,编辑了《东方神曲》东夷文化开发纲要。之后我又发表了《沧海桑田看东夷》(东夷文化概要)这篇东夷文化历史学科研论文。全面地奠定了东部东夷文化研究和开发的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基础。并以《东方神曲》为蓝本,分:太阳颂,创世篇,英雄谱三个重点编撰了“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这个时间跨度历时近二十年多年。二十年来,我的主张一脉相承从没改变过。
以下是我在相关资料中提出的对东夷文化研究和少昊问题的相关主张:
(一)下面是2010年6月24日,我向莒县文联提交的成立莒县东夷文化研究院的部分内容:“三、确定东夷文化圣山,作为东夷文化的标志。泰山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标志,东夷文化的圣山应另开蹊径。基本确定为莒地五楼崮,该山一直被民间称成为神山,且大汶口文化的鼎盛阶段凌阳河文化就是以此山为中心展开。把东夷文化的圣山打造成东方的奥林匹斯山,也是弘扬东夷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四、确立每年春分为祭“昊”节(或采用与其相称的别的名称),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具有东夷文化传统活动项目。以促进东夷文化的发展。(昊是东夷部落最重要的首领之一,且凌阳河遗址中出土的图像文字中多次出现与此相似的字符。)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年一度的东夷文化研讨交流活动。”
在次之前,我已经向莒县文联提出成立莒县东夷文化研究院的申请,县文联也已经批复,因个人不懂的申报程序,延期向民政局注册,只好在2010年6月24日补办。
(二)、在2012年月2日我给山东省社科联社团部的《筹建山东省东夷文化研究院的申请》(这份申请在此之前也于2011年12月21日在我参加山东省社科论坛时交给省社科联分管社团的副 李海萍)提出了对东夷文化研究与开发的十二条设想:其中第三条是“三、加强对东夷地区的旧石器特别是细石器文化的研究,进一步搞好东夷地区细石器文化和周边地区细石器文化的源流关系,探讨东夷地区原始文化的基础。”第五条是“五、确定东夷文化的圣山,作为东夷文化的标志。泰山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标志,东夷文化的圣山应另开蹊径。基本确定为莒地五楼崮(现在莒县已经对此进行全面规划,所有相关项目都在进行中),该山一直被民间称成为神山,且大汶口文化的鼎盛阶段凌阳河文化就是以此山为中心展开。把东夷文化的圣山打造成东方的奥林匹斯山,也是弘扬东夷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第六条是“六、确立每年春分为祭“昊”节(或采用与其相称的别的名称),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具有东夷文化传统活动项目。以促进东夷文化的发展。(昊是东夷部落最重要的首领之一,且凌阳河遗址中出土的图像文字中多次出现与此相似的字符。)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年一度的东夷文化研讨交流活动。”第七条是“七、……以东夷文化为素材,编撰《东方神曲》神话故事集,使之成为东夷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也为在东夷范围内建立文化传承基地做先期准备。”以上材料都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7月25再寄给另一个相关人士保存在我的电子邮箱里。
(三)、在2012年1月5日我给市长李同道的书信也重复了这个内容“山东省东夷文化研究院迟早会有人申报。我已将申请递交山东社科界联合会社团部,并和社团部部长商谈过相关事宜,也初步征求了省社科联副 党组成员李海萍和周忠高两位领导的意见。对山东省东夷文化研究院的申报,做了初步工作。莒县东夷文化研究院所搞得《沂沭河流域在第四纪冰河期末次冰期前后三次原始文化的大规模叠加》科研项目,通过省专家组的评审,被评为山东社科论坛:2011年山东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该文对沂沭河流域史前文化的重大突破,使我市对东夷文化的研究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为这次山东省东夷文化研究院的申报奠定了良好地基础。 ”
(四)在2014年10月26日我给李同道市长的书信中写道“三、在新开通的日照到莒县的旅游大道合适的位置开发大型东夷文化旅游项目。以东夷文化为主题建设一廊两殿东夷文化建筑群。一廊是东夷文化史诗长廊,内容以《东方神曲》中的《英雄谱》(英雄谱序列里首要人物就是少昊,由于该项内容比较多,所以没有具体列出)为主。两殿就是人文初祖神殿(华胥氏、伏羲氏、女娲氏)和太阳神神殿(帝俊、羲和、嫦羲)。并以此开展相应的文化旅游活动。……”
(五)、以下是2015年3月29我参加“2015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立项申请表”的部分内容:“ 对于东夷文化,莒县东夷文化研究院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整理,我在《东夷文化概要》一文中对此作了比较概括的介绍。大体脉络如下:
从考古角度上讲,东夷文化形成于末次冰期的细石器时期,经历了后李文化(南为顺山集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并对商文化有较大影响,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发源地之一。
从历史文化方面讲,东夷文化从燧明国到华胥氏,到太昊少昊、虞舜、伯益及商朝、赢、秦、莒、徐、江、黄、钟离等古国一脉相承。太阳和火崇拜是其突出的标志。东夷人对太阳的崇拜也直接影响着上古天文事业的发展,在商朝催生出中国最早的历法。
特别是以太昊、少昊、伯益氏族联盟为主体的东夷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开辟了中华民族文明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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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开通的莒县到日照的旅游大道合适的位置(初步确定莒县梁甫山 其周边有大量的细石器、新石器历史文化遗址)开发大型东夷文化旅游项目。以东夷文化为主题建设一廊两殿一馆东夷文化建筑群。一廊是东夷文化史诗长廊,内容以《东方神曲》中的英雄(少昊、伯益、舜等等)谱为主。两殿就是人文初祖神殿(华胥氏、伏羲氏、女娲氏)和太阳神神殿(帝俊、羲和、嫦羲)。一馆是东夷文化展览馆。并以此开展相应的文化旅游活动。东方神曲旅游开发项目,它的意义不单在于拉动日照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东夷部族树立起一座民族的丰碑,有和欧洲的奥林匹斯山神殿一比的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东北亚国家和地区文化认同和融合,促进地区和平发展有着更为深刻的长远意义。”
由于篇幅限制,我在此不再列举我给我给其他市领导和莒县各级领导的书信及材料。一句话,对沂沭河流域(背景范围是东北亚)东夷文化的研究我早有定论,并拟定了比较可行的开发方案,现在搞天台山太阳文化的人恶意篡改剽窃我的研究成果我是有铁证的。
今天,面对天台山突如其来的少昊之石和少昊之国,真是五味杂陈。平平常常的一块石头就被称为少昊石;尧王城又改名少昊之国,2010年称尧王城他们称尧王城为“大羿建立的崇拜太阳的古国(山东省日照市天台山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发布时间:2010 10 05 09 :10 :25 发布人: jackson)。这些阴差阳错的东西竟然也冠以东夷文化之名。当我看到郑群转发的文章时,我直言:如果有这样的点石成金之术的话,天下的石头都是少昊之石。我引证了上述我对少昊之国的论述,请对方证伪,对方无言以对。这个群当时396人,这其中就有赵玉仁、鞠志国。鞠志国在此不久后退群,赵玉仁从此不再发言。
当然,《五帝之首少昊的文物在山东日照被发现》说是发现少昊之石也是有“证据”的。那就是“天台山”上的伪骨刻文字(原文:少昊石在天台山顶岩画的一侧,背朝太阳,看似从太阳升起的方向而来,展翅欲飞状。岩画上有字有画,意为上古先民在此祭拜太阳。)
对于“天台山”上的“祭文”我早有关注。“天台山”除了几处零散分布的岩画就是著名的“远古碑文”。根据相关材料介绍这些碑文分别是“商王到东海祭太阳太阳留下的岩画”(后成为“太阳神祭文”)、“巫女碑(夏代文字)”。看看介绍,煞有介事。其实完全是一个骗局。
我曾经将“天台山”上的碑文和丁再献的骨刻文字做过比对,发现“天台山”上的碑文的结构部件基本来自丁再献的骨刻文字。不仅如此,短短的两篇碑文就有好几个字是丁再献的骨刻文字。很明显,所谓的上古文字与山东省某些专家的骨刻文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们先把“天台山”的事放一放,来看看山东省某些专家的骨刻文字是些什么东西。我最早接触骨刻文字是2014年参加省第二届东夷文化论坛。论坛上丁再献就大力推荐他的骨刻文字,而山东大学的老师力主让丁再献对刻有文字的骨头进行测年,记忆中好像丁再献老是装作没听见(后来知道山东大学个别人也在搞骨刻文字)。论坛结束后,丁再献邀我到他那里短叙。临别,丁再献送给我一副对联和他编撰的一本书《东夷文化与山东》。对联的原文记不得了,只记得两联的开头四个字。上联的开头为“齐鲁”,下联的开头为“中华”。我一看对联,就知道丁再献这个东夷文化专家是个冒牌货。骨刻文字按其介绍应该在商朝之前,商朝之前山东有没有“齐鲁”,丁再献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搞东夷文化研究,岂不是自欺欺人?现在骨刻文字造假已经被大家认可,就连山东大学某些专家以骨刻文字为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也被人揭露,至此骨刻文字的真伪已经大白于天下。
回过头来看看“天台山”的上古祭文和某些专家的骨刻文字还有什么理论支撑。一句话:“天台山”所谓的碑文是现在人伪造的。如果说陵阳河遗址的太阳文化依托大口尊上的表示太阳图腾的图像文字支撑一样,支撑“天台山”太阳文化的上古碑文是一根腐朽的拐杖。
不止如此,陵阳河遗址图像文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更是日照市的文化瑰宝。作为日照人要做的事情就是呵护这个文化符号。但是,正是“天台山”碑文仿照陵阳河遗址图像文字,进行文化造假,以假乱真,向陵阳河遗址文化里掺沙子。其危害是无法估量的,我们日照人都这么做,外地人怎么理解?谁还相信文化的真实性。假文化被捧上天,真文化还有什么价值?
日照市的太阳文化,名在“日照”根在陵阳河遗址,在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大口尊上的图像文字。陵阳河遗址之所以在同期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占有特殊地位,还是因为大口尊上的图像文字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开启。这是日照市的瑰宝,在日照市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应该有保护这一民族瑰宝的意识。怎么可以在陵阳河遗址毫无关系的名不见经传的涛雒的无名山上(可能也有名:柴山)去仿制太阳文化图像文字。这不是有意以假乱真吗?如果柴山上的伪造文字被宣传成真的,那么谁还相信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图像文字。这样的事情如果外地人去做也就罢了,却偏偏是日照自己人去做这件事,这不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看宣传,柴山上的太阳文化不仅要冲出亚洲,还要走向世界。鞠志国你以为你请来的专家真不懂历史文化,那是人家不愿意当面脱下你的皇帝的新装。试问,除了“盛情”邀请,还有几个专家去过问你的天台山太阳文化?自欺欺人必定毁了陵阳河的太阳文化,也坑骗了国家,害惨了商家,祸害了百姓的耕地良田。
鞠志国造假几年,既骗不了专家也骗不了游客,就连当地的百姓不叫他鞠老师,而嘲讽的叫他“鞠博士”。
二、整体剽窃《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莒县梁甫山至东港区乔子山一带的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
当然,鞠志国既然是“博士”就一定会创造奇迹,不创造奇迹怎么对得起“博士”的称号。几年造假机关算尽,但总有柳暗花明的时候。自古至今“骗”和“窃”是一家,既然以骗开头,以窃收尾对鞠志国(当然也不是一个鞠志国)来说也不是大问题。
在我发现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存在严重造假、剽窃问题的时候,我从网上调阅了有关天台山太阳文化的相关材料,详细阅读之后发现“天台山太阳文化城”不只是古文字造假和篡改我有关少昊文化的研究成果,更直接的是将我的《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进行了整体剽窃。
在网上查阅日照市天台山太阳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2016年5月256日(靠近这个时间可能还有类似的文章)前有关天台山太阳文化所谓的研究开发就是“造墓”运动。这些人坑骗国家大量的所谓研究经费将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城打造成一块众神的坟墓。在几年造墓运动中,他们先后伪造的墓地包括:大羿陵、嫦娥墓、女巫墓、伯益墓、羲和积石冢、太阳神陵。他们可能认为在考古方面古墓出土的文物是最有力的证据,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一般墓地是不能进行旅游开发的,因为人们外出旅游不愿意去有墓地这样的晦气地方。
现在人伪造的骨刻文字(所谓的黄帝祭文)没有人信服,伪造墓地又使游客对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城避之不及。至此,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最终被打回原形,走进了死胡同。
结论是:在2016年以前,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是彻底失败了,铁的事实证明:通过文化造假搞旅游开发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但是当我读到有关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2016年5月26日(靠近这个时间可能还有类似的文章)以后的文章,其内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2016年5月26日,发表在《日照文明网——头条新闻》上的一篇名为《日照计划建东方太阳城》。文章内容这样写道:“近日,日照精选81个旅游项目对外招商。在日照市重点旅游推介项目中,“东方太阳城”吸引了不少关注的目光。”“东方太阳城项目……主要打造一座圣山——日照天台山;一个标志——太阳神殿;一个乐园——山海经主题公园;一条文化休闲带——星光海岸休闲度假带,还将打造涛雒风情小镇。”
从文章的题目和其中某些段落的词语看——事情的变化刚刚发生。题目中的“计划”,文章内容中的“近日”这些词语说明事情刚刚发生不久。
了解知情人,其实与此内容相近的论坛,在2015年7月份就举行过。这个时间应该更接近天台山变化的时间。这个论坛就是把已经改变的内容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方案”拿到台面上让所谓的专家们认证一下。
我为什么所这篇文章所写的内容与以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呢?在此之前,日照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主要是“造墓” ,而在此《日照文明网——头条新闻》文章中却提出了“主要打造一座圣山——日照天台山;一个标志——太阳神殿;一个乐园——山海经主题公园;一条文化休闲带——星光海岸休闲度假带,还将打造涛雒风情小镇。”
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用了六年的时造的全部“阴宅”(坟墓等),为什么一夜之间,“阴宅”全部变为“阳宅”(宫殿等)呢?
其实突变的不只是“阴宅”变“阳宅”,那些伪造的骨刻文字(上古祭文)也变成了由“日火”做成的陵阳河图像文字——见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方案改变后所用的效果图。而陵阳河遗址出土的组成的“日火”图像文字从一开始就是我的东夷文化开发的“实证”依据。与所谓的天台山八百杆子够不着。
还有一个需要说明的是,在以前(现在也有)很多人把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图像文字理解为“日月山”,是我在《东夷文化概要》一文中,把相关图案定位“日火”为主题的,这也是考古学上的重大突破。改变后的天台山开发方案就用了“日火山”这个说法,这也成了天台山改变后的方案剽窃我的科研成果的一个证据。
再就是在《日照文明网——头条新闻》这篇文章里的开发方案第一句话就是“打造一座圣山”,请问什么是“圣”?太阳是“圣”吗?这显然是剽窃来的,驴唇不对马嘴的按在所谓的天台山上。
“太阳神殿”是阳宅,是我在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中按照《东方神曲》主要内容“太阳颂、创世篇、英雄谱”,以其中的“太阳颂”帝俊、羲和、嫦羲组合,以帝俊为太阳神主神设计的东夷文化开发建筑群之一。改变后的天台山开发方案,对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实行了斩首行动,把它整体迁移到天台山开发方案上来。
所谓的“还打造一个涛雒风情小镇”。这个小镇的八卦图设计,其实就是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中设计建立日照西城区所选择的八卦地形变种。改变后的天台山开发方案其中的一幅圆形小镇效果图就是暗含了八卦设计。他们以“风情小镇”替代八卦小镇说法,就是做贼心虚,其实是欲盖拟彰。
在改变后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方案中还多了一个景点,那就是“观日台”《日照海滨,东方太阳城天台山旅游区一日游》,这个所谓的“观日台”,就是从我的《日照市西部山区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中的“观日阁”剽窃的。我设计的观日阁在海拔近七百米的乔子山主峰上,如果建阁既可以远眺群山,又可以远看海上日出,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景致。这个“观日阁”(他们叫“台”)建在低矮的柴山上,面对一片平地,看什么?你这不是瞎整吗?
在改变后的天台山方案中,还有桶型建筑,声光电的应用,在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中
都能找到原型。
一个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城”景区,能有几个景点?改变后的“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城开发方案”里面的景点几乎都是剽窃我的。
最可笑的是连文章的格式也剽窃,那“一个……”“一个……”的排比句,貌似一气呵成,胸有成竹,其实是彻头彻尾的照着葫芦画瓢的仿制品。天台上太阳文化开发,重金招鬼。千军万马编造所谓的太阳文化。但是通览其所有的文章,没有一片是具有初步的逻辑关系的,更妄谈什么科研论文。但是这一次文风大变,不但用了排比句,而且文章言简意赅,貌似拿捏的相当精准。有句俗语“有出息的孩子不是一天培养出来的”。原先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垃圾方案能一夜之间“阴宅”转“阳宅”,这妙笔生花的文章圣手难道也能一夜降生?答案是:非也。其实是“崔颢有诗在上头”,也是照着葫芦画瓢而已。那只不过是对我东夷文化开发方案“以东夷文化为主题建设一廊两殿东夷文化建筑群。一廊是东夷文化史诗长廊,内容以《东方神曲》中的《英雄谱》(英雄谱序列里首要人物就是少昊,由于该项内容比较多,所以没有具体列出)为主。两殿就是人文初祖神殿(华胥氏、伏羲氏、女娲氏)和太阳神神殿(帝俊、羲和、嫦羲)。”的剽窃。你看这些没出息的懒蛋,大家天真的以为他们出息了,他们却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
没有神力是无法完成这个神话般的天翻地覆的变化的。要知道鞠志国搞得可是“科研”,要是科研的话一夜之间取得如此众多的项目突破那真是今古奇观了。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这个突变路径是相当清晰的。答案就在2015年3月日照社科联举办的“2015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立项”活动和我在次之前给市长李同道寄去的与此内容相同的信件上。但是最大的可能还是那次社科立项,我的项目被选中了,但是没有按照我的设想“在对东夷文化开发方面,我在2014年给莒县县府的报告中已经做了大体规划: 在新开通的莒县到日照的旅游大道合适的位置(初步确定莒县梁甫山 其周边有大量的细石器、新石器历史文化遗址)开发大型东夷文化旅游项目”,而是将我的对东夷文化开发的规划直接嫁接到天台山(柴山)上。
而在此之后就是一系列的偷梁换柱行动。
2015年7月1日《日照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规划与设计研讨会召开》:“刘建华教授及其团队到我市对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进行规划与设计”。“大体提出了一个标志——太阳神殿(庙),一座圣城——尧王城,一个古镇——涛雒古镇,一个园 ——山海经主题公园,一个带——仙境海岸滨海度假带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很明显这不是最终方案,这是一个半遮半掩非驴非马杂交产物,是想用我的方案改造天台山原有方案的混合型方案。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剽窃痕迹,那就是把太阳神神殿用括号加注为“庙”,这充分说明对这个问题剽窃者是拿不准的。或者是作做贼心虚,在用“太阳神神殿”还是“太阳神庙”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于是加以标注等权威人士定夺,以壮贼胆。更大的可能是始作俑者已经盯上了这个太阳神神殿,内部已经定了,拿到研讨会上假借外来专家把这件事确定下来。他们做了一件嫁祸于人的勾当,毕竟大家都知道剽窃是一种违法的事情,就是在道德层面也是丢人现眼的。但是无论如何,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的主要标志性建筑“太阳神神殿”最终还是被窃取了。
另外把我的“一座圣山”初期改为“一座圣城”;“一廊——东夷文化史诗长廊”改为“一个带”等,无不带有明显的剽窃痕迹。当然,《日照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规划与设计研讨会召开》只是剽窃的第一阶段,不是完全剽窃。这次研讨会煞有介事聘请了一些专家,只不过是给拿捏一下罢了。海归博士鞠志国六年时间造了几个坟头,那些组团打劫的专家们的一个研讨会能起什么作用?真正的剽窃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的其实还是内部人士。
设计方案的剽窃,必须改变理论基础,于是同样剽窃我以陵阳河遗址图像文字为依据的东夷民族太阳崇拜的理论。2015年7月26日,在发表在《个人图书馆》网上一个署名范海钧《日照与山海经》一文中写道:“中华民族特别是东夷民族自古就崇拜太阳,近年对莒县陵阳河、大朱家庄村和诸城前寨以及尧王城遗址都发掘出刻有陶文“日火山”(也作旦)的残片,也验证了这一区域存在着相同的太阳崇拜认知。”这段貌似很专业的文字其实是漏洞百出:一是,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带“日火山”大口尊是完整无缺的,不是残片。拿尧王城所谓的“残片”鱼目混珠显然是别有用心;二是,尧王城几时出土过带有“日火山”的“残片”?这不是瞎编乱造吗!三是,他在这段简短的文字中还做了一件狗尾续貂的事情,他把陶文“日火山”标注为(也作旦)。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既然大口尊上的图像文字理解为“日火山”,那就是不是“旦”的意思。这个标注,貌似知道的很多,很有学问,恰恰暴露了作者一知半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蹩脚水平。单就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们是剽窃者不是原创者,因为他们的理解能力做不了这类事情。四是,天台山太阳文化向来是以“上古黄帝祭文”为依据,在这里他们却以陶片上的“日火山”为依据。不仅如此,他们后来还把这个“日火山”图像文字设计为一个景点,作为天台山太阳文化的一个重要项目。这不是孤立的,这其实是对我东夷文化开发方案地系统性抄袭的一部分。这篇《日照与山海经》其实是为天台山太阳文化整体剽窃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的一个铺垫,它是天台山太阳文化剽窃过程中的一个序曲。
结论:从2015年3月日照社科联开展的“2015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立项”活动,到2015年7月1日《日照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规划与设计规划与设计研讨会召开》;从我在2016年完成了“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这个方案同样上报各级政府机关),到2016年5月26日,发表在《日照文明网——头条新闻》上的一篇名为《日照计划建东方太阳城》,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方案最后定型,开始招商。前前后后剽窃脉络清晰,铁证如山,无可辩驳。
这个剽窃过程是不难查清的。首先是日照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科长陈相临科长。他从参与办理我在2012年1月5日第一次给李同道市长信件开始,到现在一直是几乎所有的关于我的东夷文化开发的论文、方案他都是知情者。陈科长也是在我还没有发现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剽窃事件前刻意回避,以示避嫌得人。当然,陈科长最初几年还是支持我对东夷文化研究的。至于剽窃案件,有可能他是反对者,但是他一定知情者,重要的见证人之一。另一个重要的知情者就是日照社科联张秘书长,和他的往来大概从2005左右年开始,一直到现在。他也是我从事社科研究的重要的支持者和知情人之一。2015年3月,日照市社科联开展的“2015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立项”活动,他应该是重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他应该知道参加社科项目评审和立项的全部过程;也清楚参加社科项目评审的所有专家以及领导。同样,他不一定支持日照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对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的剽窃,但他同样是知情者。如果把知情者扩大一下范围的话,参加“2015年度日照市社科课题立项”评审的所有人员;参加2015年7月1日《日照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规划与设计研讨会召开》的所有人员都是知情者。特别是参加2015年7月1日《日照天台山太阳神殿(庙)规划与设计规划与设计研讨会召开》人员里边一定有知情者,当然会议的主办单位负责人很可能即使知情者又是决策者。但是,无论谁知情,还是谁决策,一万根线也都必须通过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这一个针眼,当时的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应该是最重要的知情者和决策者。
事情的可悲之处在哪里?我连续十多年上书领导请求对东夷文化进行旅游开发,我的方案始终得不到实施。即使2012年1月李同道市长批复了我的请求,也因为无人能够认定这一文化的价值,最后还是以让我个人研究草草的回复了市长的批复,将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意见搁置。直到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又把我的东夷文化开发方案拿去填坑。作为人民的政府机关,这种行为,上违党纪国法,下违天理人常,为世人所不齿。
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项目是货真价实的指鹿为马工程。
天台山之名纯属编造,其实只不过是百姓常称作的柴山而已。此山是一座海拔二百来米低矮山丘,与“天”字的称号相差十万八千里,从远处看一点气势也没有。走进山坡,三面开敞,没有纵深,感觉不到一点地气。所谓的天台山的周围,都是荒僻的村庄,当然更无人气可言。一座没有气势、地气、人气的低矮的孤山丘,用作旅游开发谁愿意到这里来?你说是天台山,我的感觉和锅台山差不多。你去看一下,那个所谓的天台山,是“天台”还是“锅台”。拿一座没有任何开发价值的低矮的孤山丘开发,是不是瞎折腾。所谓的天台山前是一片开阔地,那个所谓的“阳谷”在哪里?你总不能拿个废弃的几十米大的石头塘子(开采石头废弃的矿坑)当“阳谷”吧?其实他们真还是这样做了。看这指鹿为马的胆量,那比赵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谓的天台山梦幻般的景色,那是设计者有意用色彩等手段渲染的效果图。当铅华褪尽的时候,其寒碜的一面便显露无疑。当然,即使如效果图所描绘的景色,但是没有人气,即成鬼蜮。所谓的天台山已经建好的几个景点,裸露荒野,无人问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天台山”造山运动差不多快十年了,用“专业”团队设计的效果图宣传也有四五年的时间了,除了感动了“上帝”骗取几两皇银,民间好像从未为其所动。当然,也不是单纯的效果图的功劳,象省旅游协会丁再献之类的人物在其中做的“贡献”也不能低估。这些人,建设国家的本事没有,坑国害民的能力有余。日照市能够请来象鞠志国、丁再献这样的“专家”,真是三生有幸。说什么旅游富市,只有天知道。去年我选了个国庆节去看了一下,山上游客历历可数,寥若星辰,门卫收了我伍元的看车费还说对不起。要是平时,免费都无人去。即使如此,有些人还是高喊“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其指鹿为马的能力真是达到了世界级水平。
现在在旅游开发这个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假旅游开发之名,圈占土地占山为王的有之;以旅游开发之名,套取国家补贴的有之;假借旅游开发之名,搞后花园者有之。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项目,在一坐毫无开发价值的低矮的孤山上搞旅游文化开发,是不是这里面早已埋上了不可示人的什么东西?那个最早建成的与太阳文化毫不相干的占据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景区中心位置的财神庙,好像已经对这个问题做了初步的回答。日照市是个多山的地方,佳山秀水随处可见。西有浮来山群山环抱,曲径通幽,北有五莲山;奇峰怪石美不胜收;南有马亓山气势峥嵘。为什么不离不弃,屡战屡败,穷尽各种名堂非要开发一个低矮的孤山。正所谓孤山不孤,意在其中。真可谓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财神高。无论是太阳神,还是天地四方之神,其实都是赶来为财神作嫁衣裳。
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是一盘文化的大杂烩,是注入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剂毒药。
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以伪造的骨刻文字为依据。在中华民族文字演进史上,嵌入了一段虚假的文字及其与之相关的一段伪造的历史。这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和歪曲,将未来的文字研究和史前文化研究引入歧途。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伪造天台山老母洞出土带有铭文的莒国宝鼎(《老母洞出土青铜神鼎 天台山成为考古圣地》)2009 05 25 11 :09 :48)网址http :blog。sina。com。cnsblog5d28e31e0100dii6。html)和尧王城遗址出土带有“日火山”图像文字的陶器残片”,这种伪造对中国的考古学和中国的历史学是具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因为考古的目的是为了证实历史的客观性。考古成果具有修改历史记载谬误的作用。反之,虚假的考古成果对历史文化来说具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这一点,以博士自居鞠志国和围绕在“天台山太阳文化”项目的内外专家们难道就不明白吗?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把少昊、尧舜禹、后羿、商王、莒王等都招揽到“天台山”,不去看看这些人在时空上的关系,和所发生的事情有没有逻辑性,可能性。这种对历史的颠覆是极其恶劣的。它颠覆的已经不是一个地域的历史,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这种枉顾民族历史任意涂抹的行为,只有深受西化思想影响的海归博士鞠志国才敢这么做,其用心之险恶昭然若揭。鞠志国还要搞什么“天台山太阳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这样的文化要是进了课堂,以后学生怎么去学历史!这不是捏着鼻子往祖国的下一代嘴里灌毒药吗?
围绕着“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项目”日照官方、民间专家,被请来的参加有关“太阳文化论坛”的各级名宿泰斗,以及“慕名而来”大大小小的媒体编辑记者,难道对这种垃圾文化危害一点没有认识?学术风气的沦丧,也成了“天台山太阳文化”由欺骗走向剽窃的温床。近十年的“天台山太阳文化”欺骗和剽窃史,将这些亵渎历史的文人墨客深深地镌刻在历史耻辱柱上。
沂沭河流域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系统的建立和以这一理论系统为依据设计的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艰苦的长达近二十年的漫长的探索过程。
其考古学理论系统《沂沭河流域在第四纪冰河时期末次冰期原始文化三次大规模叠加》,时间跨度11万年,空间覆盖整个东北亚。我几乎阅读了所有在这一时空范围内的所有能找到的考古材料。连点成线,连线成面,连面成体,在这个大三维空间内梳理古人迁移生息脉络,找出其系统性规律性的东西,形成逻辑严密的理论系统。这是一个浩大的理论建设工程,建立这样一个系统实实在在的是呕心沥血。记得我在写作文章的过程中,由于不能把自己从连续性的思维中解脱出来,精神紧张,彻夜难眠,最终导致身体虚脱,晚上睡觉都被鼻血呛醒。县医院肿瘤科主任薛德联说我在玩命。
考古学理论重视的是实证。要确定一个理论系统,首先必须自己先把所采用的证据尽量“坐实”。为此我进行了大范围的考察活动。南到长江流域的南京、武汉,过徐州、郑州;北到北京。对这一范围内的博物院、历史博物馆、古生物博物馆、古脊椎古人类博物馆等进行了详细考察。对这一范围内的地理地貌形成了一个总体印象。
由于胶辽文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和环渤海区域细石也器具有一致性、系统性,2009年我进行了一次环渤海考察。这次考察从河北到辽宁,再到吉林,直至中朝边界,回来从大连横渡渤海经烟台回莒。通过这次考察,我对沂沭河流域在第四纪冰河时期末次冰期的时期历史文化变化大背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系统的考古理论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考察绝非走马观花,对于一些重点博物馆我都是进行多次考察,如:山东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对于沂沭河流域的各个县市级博物馆,基本是馆馆必到,就连莒南博物馆、五莲博物馆、日照博物馆、沂水博物馆这些较小的博物馆也进行了考察访问。
考察过程旅途劳顿,倍加艰辛。我在进行环山东省考察的过程中,到达淄博的时候已经是腊月小年。此时,淄博博物馆已经关闭,在那里住了一宿,次日考察临淄博物馆。此时,小年夜,万家灯火,处处鞭炮,一派新年气象。我却在客栈,右脚穿的皮鞋鞋底和鞋帮早已开裂,右脚拇指肿胀发紫,回来后指甲退去。
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严谨的学术态度,使我建立起来的考古学理论和历史学理论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填补了考古学和历史学在这一区域的空白,为沂沭河流域进行东夷文化开发奠定了牢固的理论基础。
在历史学方面,我进行了全方位的文化溯源工程。从商周,到尧舜禹;从黄帝炎帝,到蚩尤少昊。通过与考古资料的比对,辨别古书典籍记载的真伪;通过各原始部族的发展路径,探讨各个族群之间的交流和冲突。在把握各部族发展主线的同时,更注重各个部族分支的繁衍及其消长的演变过程。看似极其简单的结论,里面都包含着缜密的推理过程。《东夷文化概要》的背后是极其复杂的《东夷文化源流考》的长篇背景资料。几十年的心血,为东夷部族铸造起一座雄傲天地的丰碑。
我建立了完备的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系统,奠定了东夷文化东来说的理论基础。用有理有据的事实,证明了传统的天下皇族一个爹(黄帝),东夷文化西来说的荒缪。我理清了东夷部族发展的脉络,建立起东夷部族各个时代的传承关系(《东方神曲》中的东夷民族发展谱系),使东夷文化的旅游开发成为可能。我首次提出了东夷文化旅游开发的系统方案,使东夷文化这一民族灵魂,在中华大地上(特别是鲁东南)得到复生。这一惊天地涕鬼神的文化工程,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对于莒东山区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我在2014年给李同道市长的书信和2015年参加日照市社科联社科立项评选活动中就已经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方案。后来中昊坤泰集团有限公司进驻莒县,经莒县有关领导的介绍,我和中昊坤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我将我的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呈送给中昊坤泰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负责人万经理,他将我的文章上报总部,回复是:集团领导对东夷文化感兴趣,希望我拿一个具体开发方案再做具体决定。当时他们号称对莒东山区的开发投资十二亿人民币,我信以为真,便开始了对莒东山区大规模的勘查活动。勘查范围以莒县梁甫山到东港区乔子山一带的山脉为中心,外围包括莒县、东港、五莲在内的与之相关的山脉、河流、交通等各个系统。最后在2016年拿出了《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旅游开发方案》。方案完成后我交给了于总,得到的回复是方案可行,希望我联系有关部门先立项。于总的话让我一头露水,你们要我做方案,做成了你们要我自己去立项,这是什么意思?我和别人说起这事,对方说开发商没诚意,可能做不了这个项目,让你先立项是另有它图。明白对方用以后,我向中昊集团索取我给他资料的U盘,万总将U盘的资料下载后把U盘给了我,这一举动使我感到很不爽。《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是我独立完成,对方没有一份全的投入,却要下载我U盘里的资料,这不符合情理。为了防止意外,我在和中昊坤泰集团有限工资联系的QQ上发表一个主张版权的声明,以防止对方防出现侵权的行为,对方对此没有异议。
在此之后,我将相关材料报送莒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希望能够在政府的支持下实现相关计划。此时,莒县正忙于古城建设,无暇顾及其他项目,短时间内对东夷文化的开发的希望只好搁置。但是,对相关方案的完善我却一天也没有停止,到2019年,自觉相关方案尽善尽美,进而把实现这也方案的希望再次寄托日照市人民政府。经过一些列的布局之后,我于2020年初将《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开发方案》精装本寄给市博物馆馆长张启泽,试图通过市文化旅游局逐级上报市委市府。但是,在市博物馆馆长张启泽把材料呈送市文化和旅游局之后,迟迟得不到对方答复。我自己去市文化旅游局询问,无人向领导反应我的意见。事已至此,我只好自己将材料直接寄日照市市委,让市委领导作最后的定夺。此后,很快得到市文化旅游局的回复,虽然虚了一点,毕竟来自政府的回应,也是感到莫大的欣慰。
本来是想做进一步的努力,使这一方案付诸实施。但是美梦终成泡影,不曾想我的方案早给有关部门改头换面(当然,一些地方连改也没改)用到所谓的天台山开发了。
这是实实在在的拿着长袍改马褂(其实是拿着我的方案填坑)。一个大型的系统的日照西部山区东夷文化开发方案就这样经过裁剪后用到一个二百来米的偏远的孤山上。日照人就这点出息呀?搞了半天旅游开发竟然连我的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都开发了!这是我半生的心血呀!我的全部投入都在这上面,你竟然连个招呼不打就拿走了,我能接受吗?谁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你纵有天大的权力,能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吗?
我创造了独立的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体系,确立了沂沭河流域是东夷文化重要的发祥地,确立了莒地就是少昊之国的所在地,并基本理清了少昊部族和黄帝部族、炎帝部族、蚩尤部族的大体关系。用十几年的时间在鲁东南普及了东夷文化知识,建立起大型的日照市西部山区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从来没有得到政府一分钱的补助,最后日照市文化旅游局等单位却把我的研究成果劫掠一空。这不应该是人民政府所做的事情,我需要新一届市委市府领导主持公道,给我一个可以接受的说法。
设计中的“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地处莒县、五莲、东港两县一区交界处,一旦建成在这个日照市中心地带对当地的经济必将起到很好的拉动作用,是日照市西部市区经济开发和文化建设的点睛之笔。“东夷文化文化城”位于从莒县到日照市区旅游大道的大拐弯之处,被旅游大道大拐弯所环抱,无论是进口和出口两头都能与旅游大道相通,能够保证足够的客流量。“东夷文化城”内部是群山环绕的河谷地带,村庄人家沿河而居,恰似世外桃源,此处景色不用雕琢便是很好的旅游胜地。“东夷文化城”宫殿群坐落在从梁甫山到乔子山面向东南的群山之上,气脉相连,整个景区有聚有散,即可休闲幽居,又能领略山水、游览文化胜景。“东夷文化城”承莒文化之余韵,东与开放的日照市区相呼应,左右逢源,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开通旅游大道,开发日照市西部山区旅游文化是日照市委市府既定的战略布局,这一布局充分体现了日照市委市府的远见卓识。“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正是基于这一大背景,所展开的东夷文化开发的宏伟画卷。
恳请日照市委市府维护“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的完整性和相关理论系统的纯洁性。制止对“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的违法剽窃行为;制止随意篡改和剽窃我的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系统的非法行为;对个别欺上瞒下、知法犯法、恶意篡改和剽窃我的“日照市龙凤山东夷文化城”开发方案和我的有关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系统的始作俑者给与应有的处罚;对我几十年致力于沂沭河流域东夷文化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以及所进行的一系列东夷文化开发方案创造所付出的艰辛劳动给与充分的尊重;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即成的侵权事实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由于侵权行为对我的身心所造成的危害给与赔偿。
所谓的日照市太阳文化城从2016年以后取得的一切什么省级国家级奖励,都是剽窃我的东夷文化城旅游开发方案后取得的。我要求凡是所谓的天台山太阳文化城开发方案在剽窃我的东夷文化旅游开发方案后所取得的国家拨款项目,一律用于规划中的“日照市西部山区龙凤山东夷文化城旅游开发”项目。
所谓的“日照市天台山天洋文化城”开发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犯我的“龙凤山东夷文化城旅游开发方案”知识产权的项目,给因侵犯知识产权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给与赔偿。
所谓的“日照市天台山太阳文化”开发,以一个偏远乡镇的文化积淀为基础,以一座低矮的孤山作载体,以文化造价和剽窃手段,早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考虑已有的投入,就实实在在的搞他们的”三帝殿”。尧舜禹多少还有个尧王城做支撑。其他的侵权造假项目,要是继续开发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
日照市夷方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吕超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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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