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山东省德州市法院孙文成徇私舞弊 枉法判案
  孙文成,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法官。
  孙文成利用非法证据制造了(2016)鲁14刑终218号冤案。(2016)鲁14刑终218号违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2015。2。3笔录没有同步音像;违犯《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第六条“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对于讯问活动没有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不得移送审查起诉;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公诉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或者退回侦查部门”将2015。2。3笔录用于起诉;违犯《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不得出示之前未出示的证据,但在第一审程序后发现的除外”没有排除非法证据2015。2。3笔录,反而采信一审中已经存在但没有出示的2月3日笔录。2月3日笔录既无同步音像印证、又是一审没有出示的证据、更不是新出现的证据。 孙文成不按规定排除非法证据枉法判案;该卷宗证据之间充斥大量的的矛盾。2016)鲁14刑终218号判决是孙文成用非法证据制造的冤案。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路164号3 4 502 徐建 13869202827
  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