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女法官玩花样(图)【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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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淫女法官产出怪玩法
社会上出现法官集体嫖娼、KTV猥亵陪酒女,甚至杀法官的例子令人深思:案件的公平与正义,如果碰到灭绝人性没有良知的法官,强奸法律,亵渎正义,不但伤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给社会的暴力事件留下隐患。
我叫张翠红,女,电话:18363437699,山东省莱芜市人,2015年8月6日,经双方共同协商与吴宾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开始履行,合同内容符合民法及合同法的要求,受法律保护。
因吴宾单方面个人因素的原因,经营不善,勾结法官刘现珍企图非法解除合同,共同牟利。于2015年9月,起诉后,没有人性的女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竟然出具(2015)莱城民初字第2450号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解除租赁合同。
我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着协议,没有违背协议约定,吴宾可以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刘现珍法官你凭什么解除合同?你是和吴宾蛇鼠一窝,和吴宾有特殊关系?在判决中说我不让吴宾租房子 ,我什么时候不让吴宾使用租赁房屋了?我怎么不让吴宾使用了?拿出证据。合同写得很清楚:‘三个车间的房租价格28000元,那个棚子我没让用了?’
作为女法官应该明白这一点,‘你和人自愿发生关系后又去告人家强奸’你说成立吗?这种狼狈为奸,玩弄法律的人,是司法队伍中真正的败类。我劝你别再害人了,为了这点利益就失真,太不值了。
孔子的家乡出现这类法官,给山东抹黑。法官队伍出现了这种败类,社会能好吗?
依法治国在莱芜就是口号,这样无良法官继续顶风作案!望中央重视,感谢关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