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虚构事实 滥诉“抢劫”村民土地 ——青岛城阳夏庄村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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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花接木”虚构事实
滥诉“抢劫”村民土地
——青岛城阳夏庄村委“征地”乱象
我们是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庄村村民,我们怀着无比愤怒但又极其无助的心情,反映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行为,我们保证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如有不实我们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征收未经过合法审批手续
2012年3月份,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经山东省政府批复,被政府征收为由,将夏庄村白沙河以南、王沙路以西、中经二路以东的593亩耕地进行征收,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我们村民签订了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但应补偿给我们的土地补偿金和社保安置金却一直未向我们支付,其后,我们多次联名上书,强烈要求按照土地补偿安置协议把上述款项给失地村民分发到位。
在催讨土地补偿金和社保安置金的过程中,我们向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在此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经申请查询后获知:2011月06月29日,青岛市政府公告拟征收的土地中第十四块、,第十五块土地位于夏庄街道中经二路东,府前路南权属夏庄村土地,该土地与前述征收的593亩土地位于不同的位置,是完全不相关的两块土地,但是,该公告确属真实的2011年青岛城建用地第八批次获批公告。
同年,10月17日,青岛市政府再次公告,拟征收位于夏庄街道中经二路东,王沙路西,白沙河南,权属夏庄村的土地,但该宗土地并不包含在2011年青岛城建用地第八批次获批公告用地地块范围内。
至此,我们方才明白,已经办理征收的593亩土地,并无合法有效的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其中的345亩土地分3宗以拍卖方式进行了出让,剩余248亩土地仍保持原状。
二、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原负责人栾同意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伪造村民签名,损害村民利益。
时任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的栾同意本应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但是栾同意却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在全体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放弃听证证明》,并伪造了社保资金到位证明,更为严重的是,在城阳国土局出具的征收土地调查清单上所有土地权属人的签字,均是栾同意伪造的、冒名签署的,而真正的土地权属人却并不知情。
我们多次向夏庄街道申请,要求公开征收夏庄村344。79亩土地夏庄村应得的土地出让分配依据,原村主任多次向夏庄街道申请要求公开离任村主任栾同意的离任审计报告,均未得到回复。
2013年2月18日,城阳行政大厅拍卖夏庄村土地现场,栾同意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封锁拍卖现场,阻止反映问题的村民进入拍卖现场,村民无奈挂起“我要生存,还我土地”的横幅。
三、恶人先告状,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将村民告上法庭。
2020年8月11日,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原告,以确认“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无效,并向其腾出土地为由,将部分村民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在其“事实与理由”中再次声称:“中经二路东、白沙河南地段土地经山东省政府批复,被政府征收,该征收土地公告已经向全体村民公示。因此,“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被告相应补偿。2018年11月28日在新一届村委不知情情况下,签订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由于该地块已经被政府征收,因此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属无效。同时,政府已经就上述地段土地规划了学校、幼儿园等公益事业项目,急需腾地建设。”
而事实却非如此,经了解,我们与区农业部门所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仍然有效,所有村民的承包土地确权证书都存放在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室中,现任夏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故意隐瞒该事实,以达到继续违法征收土地的目的。
我们全体村民祈盼能够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可以还原事实的真相,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的政策落实到底,将参与弄虚作假、张冠李戴,从中渔利、残害农民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真正做到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