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讯)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镇郑营村一位受害群众(也是退伍老兵)来信反应,在这个法制健全幸福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他们家却正在接受着人间炼狱的无限痛苦和悲伤,在党和国家对退伍军人相继出台的大好政策下,本应该享受国家优待的家庭可如今早已是支离破碎了,谁能想到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是执法犯法的国家机构山东省鲁宁监狱。骇人听闻的悲剧事件如下:

  

  

  受害人名叫:赵先玖,男,1958年生现年64岁,身份证号:37292819581127291x,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镇郑营村人。1978年11月入伍北京某部队服役,因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受伤后的病退老兵。妻,王巧云,女,现年70岁,农民,身患多种病疾常年卧床。夫妻二人均应为优抚对象,弱势群体。其子赵士叶,36岁,也是部队退役士官。2019年11月份因触犯刑事案件,被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其间在山东省成武县看守所羁押至2021年5月8日转入山东省鲁宁监狱(驻地山东济宁市),于2021年5月24日在狱内被无故伤害致死。死亡的原因是:被残忍殴打至肋骨打断五根、软组织多处挫伤,导致反胃窒息而亡。自转入山东省鲁宁监狱仅仅半个月时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执法犯法者无情夺走。让亡灵无奈撇下年迈体弱的父母、顿失依靠的妻子和尚未成年的子女。

  

  事后,受害人多次找省司法厅及相关部门反映申诉,要求追查凶手及相关责任人可至今未果,相关部门也无任何说法,最让人气份的是监狱方不但不主动解决问题承担责任,却每天违法派出几十名人员在该村监视受害人全家的动向,并在受害人家周围安装摄像头,限制受害人活动,严重干扰受害人生活。

  

  人命关天,践踏法律,执法犯法……。这些词语用在该事件中犹过之而无不及。难道谁家出了这样的事情还能无动于衷、置之不理吗?告状上访因在情理之中。监狱本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可就在这样一个执法机构却上演了不该发生的惨剧。而相关的主管部门和负责人本该是老百姓的父母官人民群众的依靠,可在此事件发生后又怎能不管不顾呢?难道在你们的辖区不是这个法制社会的天下吗?
  法治还是人治,权大还是法大。希望山东省鲁宁监狱和相关部门还受害人全家一个公道。更呼吁社会相关专业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犯法者予以监督,让退伍冤魂得以安息,破碎家庭得以宽慰。本网以及相关媒体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并跟踪报道,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环境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