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山东省济宁市某一镇。一些政府官员不惜强制拆迁老百姓的房屋、对百姓大打出手。拆除了百姓的房屋、想让百姓住新的楼房是好事,可是你们有没有问过百姓的想法,问问他们是否愿意住楼房??????????我想说:你们真的是百姓的父母官么 ?有没有真正的为百姓考虑过?现在是法制社会,可是真正懂法、用法、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几人啊?天理何在?老百姓以后怎么生存 ?以后还能在相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