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乐是怎样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侵吞集体财产的。

  2002年芦头村决定建设新兴小区,两委研究决定:由韩明松建1,2,3,4楼作为示范工程,让村办企业二建公司经理王富德、王仁民等参与学习,积累经验,新兴小区的后续工程,二建公司接着干,为集体赚钱。但后来在两委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区建设由二建公司换成了邢其文,这是为什么呢?
  看一看王青乐瞒着两委与邢其文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王青乐、王美军、邢其文三人合伙开发芦头村新兴小区的协议,一切真相就出来了。请看:
  建筑工程合同的第一条,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前15日内甲方(即芦头村委会)拨款20万元给乙方(即王青乐等人的合伙公司)作为开工费用。后按工程进度付款,(这个工程进度和付款完全由王青乐王美军说了算)工程完工后付款达到95,由此可以看出新兴小区的开发资金完全是芦头村出的钱,他们三人合伙公司没出一分钱。
  再看合同的第六条税收:本工程系芦头村村民住宅楼工程,造价低利润薄,如出现一切税收,由甲方芦头村委承担与乙方无关,如工程材料价格大幅度增减,甲乙双方可适当合理浮动。这一条是他们打着老百姓的旗号来谋取私利,他们干工程赚钱而把税收让我们芦头老百姓给他们负担,到现在税务部门还在追查芦头村小区建设的税收,市政府也下文让我们申报交税,芦头村将遭受巨大损失,老百姓的血汗钱将化为乌有!这就是他们留给芦头村老百姓的祸害,再看所谓的工程材料价格,完全是由王青乐王美军说了算,看看他们的工程结算单不就明白了吗,从一开始就有增无减,涨多少钱也是由王青乐王美军随心所欲,最多的时候一幢楼一次就涨30万元!看看结算单代表芦头村委签字的是王青乐王美军,代表乙方的是邢其文,他们自己给自己结算不涨价才怪!!新兴小区光涨价就高达几百万元,说白了,这个条款就是他们三人的合伙公司稳赚不赔,赚少了都不行!王青乐就是这样利用手中的权利设立各种名目坑害老百姓,肥了他们自己。
  还有合同的第九条规定:他们的合伙公司没有施工执照和资质,挂靠在我们芦头村的二建公司,本工程的一切资质问题由芦头村解决,这真是可笑至极!不直接用两委决定的二建公司,却用一个邢其文,而且还没有任何资质,邢其文代表了什么?
  综上所述,王青乐王美军邢其文成立三人合伙公司,然后以邢其文的名义与芦头村委签订新兴小区施工合同,这实际是他早预谋好的阴谋。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设置条款,巧取豪夺,大笔一挥白花花的银子就装入他们自己的腰包,以一个皮包公司,没有施工执照和资质,不出一分钱,不用负担税收,可以随意涨价,这比空手套白狼还简单,简直就是在新兴小区工程建设中安装了一台提款机,把芦头村老百姓的血汗钱集中起来,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入他个人的腰包!!王青乐你在这些不可告人的沟当中贪了多少芦头村老百姓的血汗钱?!
  我们的“好村长”王青乐,你口口声声的说为了芦头村老百姓,挖空心思像变戏法一样玩贪污的把戏,以权谋私的是你,把芦头村老百姓的钱以你自己的名义借给正太集团,拒不还钱,4年不闻不问,芦头村老百姓600万元血本无归的是你,以手中的权力挖沙卖沙,破坏耕地损公肥私的是你,你们一伙干的所有损村害民的坏事哪一样没有你!你可真是芦头村祸村害民的典范!!古语说得好,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在这铁的事实面前,你还有什么话说,还能再编什么故事骗人!老百姓还能上当受骗吗?今日,众多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全体村民们,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共同揭发王青乐祸村害民的犯罪事实,向他讨回公道,讨回我们的血汗钱!把王青乐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让他们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铁证之山下遗臭万年!
  附王青乐罪证,望广大村民细心阅读。


  
  
  
  
  
  
  
  
  
  
  
  
  
  
  
  
  
  
  
  
  
  
  

  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芦头村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