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高密市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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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鉴于本人在起诉高密市红高粱文学社、高密市人民医院一案中,高度怀疑此案受到司法干扰和不公平待遇,下步将陆续发出《致高密市人民法院的公开信》 、《致高密市人民政府的公开信》、《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等等。
敦请高密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扰,明镜高悬,秉公执法,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舆论考验的公正判决。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阳光,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应该只是一句空话,喊喊口号,做做样子。
附上我在高密市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的最后陈述。
最 后 陈 述
我为公平正义而来。
谎言重复万遍,也不是真理。高密市人民医院和红高粱传媒,在这次征文比赛活动中的瑕疵,显而易见。我坚持诉讼请求。
启程之前,我的两个朋友,一位是北京的媒体人,一位是山大法学院的教授,在得知被告红高粱传媒顾问是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后,都认为这个案子结果不容乐观。北京的朋友建议我以《致高密市人民法院的公开信》的形式,或者是联系法制栏目记者,先行施加一些压力,以求公正判决。我没同意,因为我对国家司法进步充满信心和期望。我希望法官的判决,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
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个案子,拖这么久,而且在我立案时颇费了一些周折,在我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讲政策、普法后才立案。开庭传票的送达时间很晚,不符合法律规定。我是有权就案件是否受到外界因素影响,是否公正判决,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诉或者是通过媒体反映的。
我胜诉,意味着事件的终结;我败诉,绝不会放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期待能够得到经得起历史检验、也经得起舆论考验的公正判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