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为青岛天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事情发生于2016年4月5日,青岛天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南区维多利亚广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业委会”委托“天勤公司”对青岛市市南区维多利亚广场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物业管理。
  但是海之风物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合同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赵子强安排其手下黑恶势力人员魏源滨(临沂市沂水县人士,化名小魏)、大山、、大春(化名)等多人强行霸占青岛市市南区维多利亚广场物业区域,阻挠“天勤公司”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履行合同,虚构事实骗取业主缴纳物业费,将本应由“天勤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占为己有,更有社会闲杂人员跟踪,恐吓“天勤物业”的员工,使其无法正常上班,“天勤物业”多次寻求帮助始终没有结果。
  2018年“天勤物业”拿到法院胜诉判决书确定“天勤物业”的合同是唯一合法性后,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九时许,“天勤公司”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18)鲁0202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进行物业交接时,再次遭到“海之风公司”人员石磊(原赵子强司机)的恶意阻挠、恐吓辱骂,石磊更自称我们合同合法也进不去物业进行服务(有视频为证),“海之风物业”管理人员石磊向公安机关多次恶意报警,造成“天勤公司”人员无故被限制人身自由,派出所出面协调无果让其保持现状。
  2019年开始“天勤物业”多次举报和反应按照“涉黑涉恶”,“非法抢占”案件对青岛海之风物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立案侦查,追究有关人员诈骗罪、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当时已被批示但迟迟没有结果。使其“天勤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造成三年的损失。
  要求“海之风物业”对于我们“天勤物业”服务合同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明细如下:
  1。我们年度合同金额的20为基本盈利(44万年) 。
  2。进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项目经理、安保经理、工程经理、保洁主管、财务人员)
  3。招投标过程中的勘察、测算、投标等费用。
  4。项目商业面积、公共区域及停车场收入约45万年。
  5。项目所属外墙广告收入约30万年。
  共计索赔130万年。
  “天勤物业”多次举报和反应到现在迟迟没有结果,中山路派出所对于案情的答复我们也不接受,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此时,并予以严惩。天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维权到底,直至所得满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