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田庄村城中村改造猫腻多!!!后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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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田庄村,(金牛建材市场这边 :)旧村改造,我是村民139号的户口共7人被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是被安置人员,2020年9月22号,村委在明知我家有争议,还有第三方平台,没有户主和其他5人的任何委托书,在我们6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其中一人签订了协议,就只等着分房钥匙了,2020年11月13号,我们再次来到村委,望村委给我们开具纸质协议作废证明,村委工作人员答复开具不了,在此问问田庄村委员会,再没有户主身份证,委托书,也没有其他5位人员的身份证,委托书的情况下,协议都能签了,开具协议作废证明反而开具不了,这是什么逻辑?第三方监管平台,监管平台,的工作人员你是怎么操作的,协议也有电子版的,我们要求开具协议作废证明。村委不给开具,协议作废没作废可想而知了,在此我们也多次拨打过12345政府热线!!!望有关部门领导能给我们处理一下,村委,第三方监管平台这样做合理合法吗?难道村委制定的条条框框都是给村民制定的,村委可以不受约束,做什么都可以吗????恳求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给我们解决问题!!!跪求广大微博论坛的朋友的支持!!!还我们一个公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