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杀人一样可恶的周口公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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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渎职官员不惩处反提拔,是何缘故?
与杀人一样可恶的周口公安逻辑:不作为 酿成命案 乱作为 规避责任 带病提拔!
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2012年严重渎职酿成警察杀人案。2012年2月25日,被害人轩艳给荷花分局领导多次打电话;2月26日上午9点多又给荷花分局领导打电话,当日下午3点多轩艳(时年仅29岁)竟被荷花分局民警刘恒林(时年48岁)持警用匕首杀死。
在周口市公安局侦办的刑事案卷中,有被害人丈夫的手机号的完整通讯记录,有杀人犯刘恒林老婆的手机号完整通讯记录;但就是没有被害人轩艳(案发时年仅29岁,生前从事个体西医诊所)的手机号的完整通讯记录,也没有杀人犯刘恒林(案发时48岁)手机号的完整通讯记录,并且刘恒林随身携带的手机里竟没有手机卡,卡去了哪里?谁隐瞒了事实,隐瞒了什么事实,为什么要隐瞒。二审庭审,刘恒林当庭供述,案发前一天2012年2月25日,刘恒林给其社区管理大队李大队长打电话要求处理他与轩艳的事。
“2。26”案发后第四周,在无任何停电事故的情况,存放在周口市殡仪馆的轩艳尸体就莫名其妙地发生至少轻度以上腐败。
酿成警察杀人命案大祸之人,荷花分局社区管理大队长李振华,荷花分局分管社区副局长张强,案发当时主抓全面工作的副局长李伟等人,非但未受到任何惩处;反而不久后,2013年元月,竟通过周口市公安局组织考察由副科级提拔为正科级干部。
请中纪委查一查其中的缘由!(本文内容绝非天方夜谭,字字真实,句句属实,如有半句虚假,愿付任何法律责任,万死不辞。感谢广大正义正直之心人士关注支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