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区政府不但不维护百姓权益,反而侵害百姓权益
文章目录
在济南市历下区小南营棚户区拆迁中,济南一建集团公司以我不是其单位职工为由拒不执行政府的房改政策。其拒绝的理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其行为是超越国家《宪法》及法律的行为,是国家《宪法》明确禁止的行为。
2019年12月23日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出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文中对房改问题刻意回避、只字不提,却将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完全交予济南一建集团公司。明显是在偏袒一建公司官家背景企业的不法行为,完全是在剥夺我公有住房承租人依法享有房改的权利。
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明知这一拆迁纠纷是因房改而引起的情况下受理了该案,而却在2020年4月10日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济政复决字【2020】43号中,以申请人要求房改的主张不是行政复议的审理范围。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2019年12月23日作出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是在愚弄百姓,助力一建公司及历下区政府侵害我公民合法权益。
2020年6月8日历下区政府向我发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履行催告书》,威胁十日后历下区人民政府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础础必人。
2020年6月18日我依据《行政强制法》,通过EMS向历下区人民政府提交《陈诉与申辩》,并在其中建议在拆迁现场用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来证明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公正性,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一个大型国企、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共同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剥夺我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依法享有房改的权利,侵害我公民的合法权益。从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转变为践踏法律,侵害百姓权益。为何如此肆无忌惮,正是因为他们姓“官”,而我姓“民”,他们手中握有政府之权力,法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管理百姓的工具,对他们根本没有约束力。
我的房改问题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6月8日两次通过RM网领导留言板向历下区委书记留言,至今没有任何回应,自6月19日起每天通过济南12345向历下区委书记发出通话请求、每天询问是否落实,济南12345只说“已经转告历下区政府”。至今已五天过去了没有任何答复。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部门敷衍百姓,以拖代处的施政作风,这些所谓的“父母官”对百姓的的反映、诉求更是置若罔闻。
2020年21日通过微博论坛及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微信平台,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提起对济(历下)政征补字(2019)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正性的听证请求,历下区政府如果不负辖区百姓,就应在拆迁现场召开听证会,光明磊落的证明其施政客观公正。是否有此胆量,让我们期待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