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3年11月17日傍晚,嘎嘎于竹君与朋友在青岛西海岸大酒店喝酒,与青岛市沧口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市“三车”整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单波等十余人引发争执,继而厮打。单波被于竹君猛击一拳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单波因头部受外力作用后,造成颅内出血致大脑中枢功能障碍死亡。
  案发后,于竹君一直潜逃在外,1996年6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被抓获。
  1998年4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于竹君历史上曾犯罪被劳改、劳教,仍不思悔改,又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后果严重,依法从严惩处。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50606元。
  1998年11月19日,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青岛中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于竹君的定性部分;撤销其量刑部分,改判于竹君有期徒刑7年;再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5万元。
  2000年7月26日,于竹君被假释,他在监狱实际服刑时间为4年。这次假释是否合规合法,单波遗孀董淑英在这次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中已向相关机构举报而追究真相。
  青岛市公安局扫黑办警官此前明确回复董淑英:该局早已成立专案组,核查于竹君集团犯罪事实,目前已对该犯罪集团采取强制措施。

  2、2019年11月,我在看看新闻Knews发文《青岛枪击案起底:受害者枪伤被疑造假》,曝光于竹君2016年夏天邀请青岛相关官员的照片——在一场多人参加的烤羊宴上,戴棒球帽的于竹君坐在主座,其左手位叼烟斗者为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盖发盛,右手位露半边脸的是青岛中院刑一庭时任庭长刘世明。2017年1月刘履新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2020年7月,他落马,被纪委人员带走调查。
  2021年1月13日下午,胶州市人民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陈刚被提名为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月19日下午,在胶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陈刚当选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3、2019年底,于竹君持股的青岛蓝色海洋实业公司状告我和我的单位,称《青岛枪击案起底:受害者枪伤被疑造假》一文对股东于竹君及公司内部的商业隐私及其家庭亲属、所属其他公司和其他不相关人员、公司进行了详细的“歪曲报道”,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机密。2021年4月16日,青岛市北区法院判决,称我的文章仅是提及原告,并未对原告进行社会评价,故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驳回青岛蓝色海洋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公司已上诉。
  奇葩的是,蓝色海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韩楠(于竹君的马仔)2020年12月通过微博找到我,称他们和青岛颐中集团在山东高院审理的一起诉讼“很冤枉”,让我给他们伸张正义,并特别提出:“您到济南的费用我们给您报销。”难道他不知道他们早将我状告一事?
  2021年1月25日,韩楠微博向我透露:“于总下午在香港九龙半岛酒店和媒体朋友喝茶。”
  2021年3月1日,在我与蓝色海洋公司名誉侵权纠纷案开庭前几天,韩楠给我微博留言:“邓记者,请问您哪天到?需要安排接机和住宿吗?”我当然断然拒绝。他们这是意欲设局构陷还是威胁我?这次开庭海洋公司向法院递交了不公开审理的申请。

  4、近日,青岛市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办公室人员给宫殿基二审辩护律师王少光电话,问他是否在2019年向山东省高级法院写过举报材料,王说是的。然后这位人员称他们现在已开始调查王律师的举报事宜。
  王举报的是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于竹君枪伤事件的假枪伤假血迹和假的带血子弹头;另一个是已经判刑的诈骗犯栾志强当受害人,枉法判决宫殿基所谓的敲诈勒索问题。“这个假枪伤和假子弹头问题,青岛中院主办法官李政和刑一庭庭长吕燕都是明知的。但李政称假枪伤和假血迹不影响判决。”王少光说,他向青岛市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办公室人员提到于竹君和刘世明的关系,及刘世明已落马被抓,对方回答说知道;他又问这个案件是不是已经提出申诉,王回答是的。该人士遂让王律师把申诉材料送给他们一份。

  5、2021年6月1日,青岛著名律师兰庆洲网络实名规劝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潍青主动投案。“人在做,天在看,群众眼睛雪亮的!侥幸只能得逞一时,没看到退休了也照样?”兰律师此前多次指称修即于竹君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