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岛区灵山湾路夜市小区三组团业主,我们小区是福都房地产开发(福都房地产开发完此小区后已经申请破产)由胶州建设集团施工建设。于2005年9月交付使用,后期我发现了很多主体裂缝、防水层下面水泥鼓起等等诸多的问题。

  我在2012年9月份发现房顶漏雨问题已向青岛市市长12345热线反映后由原胶南市城建局联系胶州建设集团维修过2次,直到2014年一直没能解决漏雨问题。我于2014年五一放假期间自费维修楼顶油毡纸防水层时发现楼顶原本应该有的珍珠岩保温层存在着严重的偷工减料问题(楼顶珍珠岩保温层是由建筑垃圾填充,根本没有珍珠岩。一点保温效果都没有!)我于2014年5月4日向青岛市市长12345热线反映后黄岛区城建局答复应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维修,但是珠山办事处给我的答复是已出保修期,不是他们受理的范围。我当时表示我对此次处理结果不满意!后期我又多次拨打黄岛区政务公开热线67712345反映关于楼顶保温层偷工减料的问题。但是,城建局、街道办事处、物业都相互推诿扯皮直到现在也没能给解决过这个问题。最近一次城建局给我答复的领导(答复电话86151351)还简称说房顶保温已过保质期不是他们的责任。我就想问问他们监管部门一点责任都没有,难道全是我们业主的责任吗?啊!那么房子在建设期间城建局有关部门是如何监督的!?房子验收城建局验收部门是怎么验收的!?政府下设那么多的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我不得不说这样的房子都能验收合格!是不是有钱权交易、收黑钱、昧良心的钱呢!?我不想说的太多太难听,但这就是事实!我希望有关部门秉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我现在已是欲哭无泪了!!跪求懂行的跟我说说我该怎么办?求解!在此先谢谢各位啦!建筑质量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