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冤枉冤枉冤枉。我凭自己良心没占一厘钱,没有我借条,签字等等证据,与村民往来帐也给记入村帐内,合法吗???经管站能作为权威审记单位吗???高秀军怎么知道我挪用公款的呢???此帐务只与丰丙瑞有关系,任何人一点不知。内闷怎么高秀军当证人呢???,经管站审记帐务,怎么还审记出纳帐务呢???只是会计帐务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