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为强征强拆企业为不赔偿下发不敢见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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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控诉:周峪民 身份证:142631193803017417 电话:13503575792
周峪民声明为本文真实性和所有控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是山西省乡宁县福利焦化厂的法人代表周峪民,现年82岁,今天含泪给领导们反映山西乡宁县原主要领导杨安虎、陈海平的问题,跪拜求助。
山西省乡宁县原县委一把手杨安虎和常务副县长陈海平胡作为、乱作为非法强行拆除、恶果严重福利焦化厂资产损失达2300多万元。
企业工人特别是25名残疾人员失去了生活来源,多名残疾工人失去收入来源无钱治病死亡,三名债权人因四百多万元得不到回归,患癌症死亡,致使我本人背负4000多万元的债务,有家不能归。
2015年4月13日,乡宁县做出了不敢见人的所谓决定,县委书记杨安虎在2014年10月在企业报送的《关于解决乡宁县福利焦化厂经济补偿的报告》上批示,该批示表面上是温暖人心的。
“请樊县长阅,福利焦化厂情况变化大,时间跨度长,确定一名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处理有关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用地问题尽快协调解决,焦化厂补偿问题与本人充分沟通,吃透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这个所谓的批示下,经过七个多月的全方位策划,2015年4月13日,他们炮制了不敢见人的所谓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这个见不得光更见不得人的决定到底是什么内容呢?
“福利焦化厂为乡宁县亚星公司的下属企业,亚星公司得到的资产已经涵盖了福利焦化厂的资产;2007年以后,福利焦化厂并未搬迁和拆除,政府也未下令其关闭停产,政府文件没有对焦化厂经营产生影响。”
“周峪民要求赔偿2007年至2012年借款利息和形成的各项非生产费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2006年至2007年3月一直正常生产,有一定的利润,技术改造的投入收没收回 ?收回多少 ?不得而知;技术改造和生产投入属于企业资产,要求赔偿福利焦化厂2003年至2005年三年的技术改造投入2270万元,在签订的补偿协议中已经包括,再次要求补偿明显不当;拆除企业的车间库房,事先是通知了周峪民的,法人代表周峰始终参与了拆除,并清点了货物……”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7月福利焦化厂以实物向亚星公司注资后,将焦化厂资产几乎全部移交给了亚星公司,焦化厂为零资产,周再次要求对焦化厂补偿,缺乏事实依据。”
这份决定下达之后,责成乡宁经信局负责人口头传达给福利焦化厂当事人,特别嘱咐绝对不能让福利焦化厂看到政府会议的决定。
这份见不得光更见不得人的决定到底有几分真实呢?
乡宁县福利焦化厂只是作为亚星公司的股东之一,政府的决定将两个完全独立的企业进行混淆,错误地否定了福利焦化厂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亚星公司”和“福利焦化厂”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福利焦化厂何时成为亚星公司的下属企业,请政府提供工商、税务、民政和残联等部门的批示文件
乡宁县政府2007年3月28日下发的通知,令乡宁县福利焦化厂在当年年底搬迁于别处,并在企业的大门上挂出了“停产企业”的大牌子,一下子将企业推向绝路,判了死刑。
银行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但立即停止了流资贷款,还冻结了企业账户。不管到哪里,银行都是一句话:搬迁企业一概不予扶持。
企业是政府的,企业向哪里搬迁 ?有无能力搬迁 ?不是企业说了算。企业虽经多次向政府请示汇报,但从来无人问津。
再问政府,一没有资金,二没有能力搬迁,三没有政府新建企业的批件,怎么能说政府文件没有对焦化厂经营产生影响呢 ?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问题才能产生影响呢 ?
福利焦化厂是政府的集体企业,性质是福利事业,对象是残疾人员这个弱势群体,从组建到改造都是政府行为,这本来是为社会贡献、为政府解困、为残疾人员谋利的善事,。
政府却没有投资过一分钱,企业所用资金全部是企业向社会借款,不付息谁会给你钱 ?
全国有哪一家不付息的金融机构 ?借款付息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这不是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无法生产和经营,总得留守和维护吧,谁敢将这个集体福利企业随意甩掉呢 ?
要维护厂房车间和所有设备,总得有人管吧 ?没有费用你如何维护和管理 ?周峪民为福利事业办事没有功,总不算有罪吧 ?
至于说事实,政府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叫提供过账单,你怎么知道没有事实呢?
企业在2005年底改造结束以后,企业面临着几方面问题,一是大多数时间进行调试和磨合,所用的设备来自唐山、大同和闻喜三个厂家的,这三家的技术人员时常驻福利焦化厂,既帮助员工的岗位培训,又帮助设备调试,修修补补忙了五、六个月;二是企业紧遇全省煤矿安全整顿、提升生产能力和资源整合的大形势。达不到30万吨的生产能力和安全条件不让生产,大多数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无煤源可洗,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所以,一个年洗原煤60万吨的企业,全年只生产了12571吨精煤,每吨效益按100元计算,全年的利润也只有126万元,投资总额2270万元减去利润,还有2144万元投入没有收回,这是一个最简单的计算公式,还需要大述特述,故弄玄虚吗 ?
政府让企业搬迁,形成流资断路,没有资金拿什么去正常生产。
决定说2006年至2007年一直正常生产,此话你觉得荒唐吗 ?
2012年1月到4月,杨安虎责成县纪委书记栗俊昌挂帅,组织纪检委和公、检、法等十几个部门六十余人对福利焦化厂进行了全面的立案查处,经过三个多月的深查细找,没有得到如意的效果。
杨安虎恼羞成怒,第二次再组织纪检委和公、检、法等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立案查处周峪民自1983年至1998年在县经委任职期间的问题,经过一个多月的翻箱倒柜、四处奔波,又一次以毫无所得而告终。如此的深查细找,你却说“收入多少,不得而知”让人如何评价你这种不讲道理、不顾事实的逻辑呢。
福利焦化厂的技术改造投入应不应该补偿,既然应该补偿,为什么至今没有分文的补偿。
2012年4月份的经济补偿,是给亚星公司的补偿,与福利焦化厂有何相干 ?
既然企业和政府同时委托对福利焦化厂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为什么政府不让出评估报告 ?
福利焦化厂只有两次向亚星公司两次注入过资金,共155万元只占福利焦化厂两千多万元的7,怎么能说将焦化厂的资产,几乎全部移交给亚星公司,焦化厂成了零资产 ?
焦化厂是独立的法人,并不是亚星公司的附属物,它所拥有的资产任何企业、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占有,至于向亚星公司注点资金,那只能说明福利焦化厂是亚星公司的股东之一,其资产的所有权还是福利焦化厂的,随时可以撤资。
福利焦化厂和建材厂的主要生产车间和生活系列的办公楼、工人宿舍均已被全部拆除占用。许多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和部分设备暂存于几间简残库房。
强行拆除的那一天,县建设局的主事人在拆除现场给周峪民打电话说,县上领导让我们拆除现存的所有房间,马上拉走你们的存货。周说你去问陈海平县长吧,转移货物没有场地怎么转,这一问题早就口头和书面报告请示政府领导,而且政府答应尽快解决一处用地,至今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我往哪里搬,
周峰始终参与了并清点了货物的说法纯属是谎言。
强行拆除的负责人是建设局的的主要领导,周峰只是建设局领导下的小小一兵,局长叫他到现场,他敢不去吗 ?
所谓的清点了货物是拆前点的还是拆后点的,如果是拆前点的,为什么始终没有看到过货物清单 ;如果是拆后点的,整个货物和设备有的砸坏、有的深埋,所有的车间、库房以及货场面目全非,你是如何清点的,既然清点了,那么货物放在哪里 ?清点的目的就是将货物、设备全部毁灭吗 ?
政府的“官爷”们且没有光明正大的处事,从县委书记杨安虎批示到政府常务会议七个多月,没有一人、没吭一声向企业有关当事人调查落实所诉求的事项,直到4月13日却抛出了一份不敢见人的所谓决定,真是可笑之极,荒唐之极,腐败之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