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一具尸体对村医的敲诈【转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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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申汉华,今年四十岁,毕业于山西省长治市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专,并获得了执业助理医师的职称,1998年回村创办了个体卫生所,后改编为村卫生所,在这里,我含泪向广大社会和广大村医同行诉说我被山西省潞城市公安局和检察院为了掩盖事真相,滥用公权,借尸敲诈二十万巨款的苦难遭遇,希望此案能得到广大社会, 正义感,有良知的广大民众,广大村医同行的同情和理解。
2012年11月12日左右,本村村民李令俊的妻子来卫生所向我诉说李令俊喉咙疼,并强求我去他家给李令俊输液治疗,为了方便患者,我就去了他家出诊,经我认真诊断后得到他是上呼吸道感染,因患者经常在我这里看病,对他身体情况比较了解,他有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他患这种上呼吸道感染疾病经常发生,一般都是考虑副作用小的药物为其简单的输液之后就好了,只是以前用的是华北制药厂生产的青霉素,效果都很好,这次我带了本镇卫生院推荐的石家庄制药厂生产的青霉素,此药品是我们当地某药厂带生产加工的,我完全按照医疗程序进行。首先给患者做了皮试为阴性,而后,我才给其输液,在看护半小时后,没有出现任何异常现象,我便嘱咐其家人看护一下,回去吃过饭就来,正吃饭时,其妻子打电话过来说,患者不行了,我急忙开车去了他家,发现患者呼吸困难,微弱气息,我便立即抱患者车上送到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经40分钟的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我第一时间打电话通报给了翟店镇卫生院院长韩显红,他指示我把尸体拉回去私了,不要经公,我按照他的指示把死者送到他家后,并把情况通知了村委会和派出所,想要让他们出面与死者家属沟通妥善解决,结果无效。但是,死者家属为了敲诈巨额财产,无视法律,把尸体房内搬到我父母的正房内停放,一放就是23天,当时我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警方制作这种违法借尸闹事行为,但是公安机关拒不出警。我立即又找卫生局要求依法处理,卫生局协同公安局,药监局一同到我卫生所和死者家中收集了相关的药物和用过的药物空瓶,并且把卫生所药房封存。当天晚上我向卫生局和公安局陈诉了一切事情经过,并做了询问笔录,同时也把我控制在了公安局内。第二天,2012年11月13日,潞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刘光明把我和爱人叫到办公室对我说,对方要80万,你们能不能给,我说死者家属把尸体抬入我父母家中是在借尸敲诈,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赔偿问题一定要按照《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依法解决,我们强烈要求尸检和药检,并且把尸检和药检申请递给了地方政法委,人大,检察院,公安局,镇政府,卫生院和卫生局等多个单位。刘队长看了我们的意见后说,我们研究再决定,后来卫生局局长孙云飞,翟店镇卫生院韩显红,公安局队长刘光明多次找我的父母和亲戚谈话要求私了,并威胁他们说,不私了尸体会一直停放你们家中烂掉,我们坚决不同意私了,因为我清楚,在本案中虽然我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是这只是中国村医目前无法改变的现状,很明白患者的死因并非我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关于患者在输液中死亡案例很多,死亡因素也是很多,况且死者生前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史,更令人怀疑的是我们长治某药厂给石家庄制药厂贴牌生产的青霉素已在我镇一月内发生多起输青霉素死亡的案例,我们都进货于翟店镇卫生院,为此我强烈要求尸检和药检,如果是药品的问题,将会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但是我这个合理合法的要求却激怒了他们的神经。2012年11月14日晚,潞城市公安局在没有确定死亡原因的情况下把我非法刑拘,我被拘留后,我的家人为我四处奔波,我便一遍遍的找各个有关政府机关,强烈要求按照《医疗事故管理条例》处理解决,都被无理由拒绝,并恐吓我父母不私了要重判。2012年12月28日潞城市检察院对我非法逮捕,这是对我进一步的威逼,我关押在看守所内,他们为了达到敲诈的目的对我恐吓,施压,故意把死尸停放在我父母家中烧香烧纸,大哭大闹,给我年迈的父母和家人精神伤害和压力,尸体在家中一天天的腐烂变丑,二十多天过去了,家人无奈,最后只有和他们妥协,达成20万的赔偿协议,了结此案。2012年12月5日我的父母在镇政府拿出20万交于卫生局的韩燕局长和马利燕那里。我被政府人保出了看守所,开始了取保候审程序。
我出了看守所后,一无所有,年迈的父母遭受严重的精神打击,住进了医院,卫生所被封,医疗资格被吊销,背负了20多万的债务,我们失去了一切,我们全家陷入了灾难的深渊。本案我被取保已近两年,但是至今检察院工作人员不给撤销案件,仍然让我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我多次到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多个政府部门要求对本医疗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并特别要求对药品进行检测,要求调查药品的来源渠道,结果被他们地方政府关押,恐吓,打击报复,本案死者家属借尸敲诈行为,很明显是一种犯罪行为,却受到当地公安的纵容和支持,公安干警的纵容和支持是严重的渎职犯罪。本医疗事故完全是翟店镇卫生院购进的石家庄制药厂青霉素造成的,因为本药品在我镇临床应用已造成多起死亡事故,这次的医疗事故政府部门极力纵容并支持死者家属借尸敲诈,并强迫私了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事实很清楚的说明,这是潞城市政府司法机关非法利用公权参与支持死者家属借尸敲诈的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潞城市政府卫生局,公安局,检察院违背法律宗旨,纵然并支持借尸敲诈犯罪行为,强迫当事人私了医疗事故纠纷,其主要罪恶目的就是企图掩盖翟店镇卫生院推荐的石家庄制药的有问题青霉素药品。
在此,我强烈要求有关机关重视,从新立案审查,对造成次医疗事故的药品依法检测,对借尸敲诈的犯罪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省潞城市翟店镇南舍村村医 申汉华
电话 13835587068 18911629098
Qq 2460093919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