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患者王某家属与我院发生医疗争议后,我院非常重视,一直积极配合家属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解决。
  一、患者王某与医院发生医疗争议以后,我院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接待患者家属,将其所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与答复和解释;同时告知患方家属产生争议后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解决。告知患方家属通过如下三个途径解决:1。大同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2。大同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3。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医疗争议发生后,医院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由分管院长接待患方家属代表,再一次沟通出现医疗争议后的正常解决途径,希望家属配合。

  三、目前该争议经双方同意已经进入正常解决途径,医院已于2021年4月8日上午在大同市人民纠纷调解委员会备案。患者家属于4月14日也将相关资料递交至大同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大同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近期将召开专家咨询意见会予以调解解决。

  四、在争议发生后我院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均在有效时间内提供了患方家属所需的病历资料。结论一经出具,在医调委的组织下我院将积极与患方家属共同解决好该医疗争议。

  特此声明!



  国药同煤总医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