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村委主任渠泽明、书记武海珍违法乱纪的反映材料反映人:张勤勤,男,1964年4月8日生,汉族,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村民,现住本村。身份证号:142330196404082341。联系方式:15935085889。被反映人:渠泽民(又名渠候小),男,吕梁市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村民。系胡堡村村委主任。被反映人:武海珍,男,吕梁市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村民。系胡堡村村党支部书记。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究渠泽明、武海珍二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1、2016年吕梁市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村里修建红白理事厅,村委主任渠泽民、村党支部书记武海珍与施工队签订了合同价款为80万元的施工合同,完工后,村委主任、支部书记通过虚拟开支向施工队支付100多万元工程款。在为红白理事厅装潢、购买灶具、餐具、餐桌、凳子等过程中,采用虚假记账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财产,给村集体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渠泽民、武海珍在未经过村支两委开会讨论、未征得村民代表同意、村民大会通过的情况下,私自将麻地会乡胡堡村的100多亩地收归村集体,并以每亩3。6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个人,上述款项渠泽明未向村民公开,也未用于村集体开支,该款项现去向不明。渠泽民在未经过村支两委开会讨论、未征得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村里小学的办公用品及村集体的办公用品予以处理,处理情况未向向村民公布。反映人于2004年合法承包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南岔沟的河滩地,承包期限为50年。2014年渠泽民、武海珍在未征得反映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反映人承包的上述河滩地承包给庞泉工贸公司,后反映人多次找渠、武二人商议解决此事,二人态度蛮横,甚至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反映人进行威胁恐吓,给反映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渠泽民在职期间,侵吞国家支付给贫困户的救济款用于其个人挥霍。并将国家支付给村民的危房补助款据为己有,致使村民的危房迟迟得不到改造,一直威胁着村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综上,请求有关部门在查清渠泽明、武海珍二人违法犯罪的前提下,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还方山县麻地会乡胡堡村村民一个公道。此致方山县国监委反映人:张勤勤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