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温州商会会长涉嫌诈骗被立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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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一份《立案告知书》获悉,李某某、蓝某某(女)等人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立案侦查。据了解,从2017年12月份至今,李某某一直担任第四届南宁市温州商会会长。
据广西鑫天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天翼)送达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的一份《刑事控告书》显示,2018年7月19日,鑫天翼与位于北海的广西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教学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鑫天翼向甲公司供货,甲公司按进度支付货款。合同金额共280余万元。
但甲公司向鑫天翼支付170余万元后,就不再支付货款尾款共86万余元。后经鑫天翼向甲公司催款后才知,李某某、蓝某某冒充鑫天翼工作人员身份,与甲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乙方一栏中,留有李某某的签名和鑫天翼公司假印章。依照《补充协议》,甲公司将86万余元尾款转到了蓝某某的银行账户中。
甲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向鑫天翼公司负责人出具了转账凭证。凭证显示,甲公司分两次、每次40余万元,将尾款86万余元转到了蓝某某两个尾数分别是3220、0170的银行账户中。
鑫天翼公司负责人金先生介绍,李某某和他是温州老乡,两人还是初中同学。原来两人在业务上有合作关系,但鑫天翼公司和甲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之前,李某某就已离开鑫天翼公司。
另据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李某某在担任南宁市温州商会会长前后,向多人借款,至今拖欠他人借款总额达几千万元。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