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杨大律师”的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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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为了那些被保护的弱者才存在的吧,律师的工作就是让当事人,通过法律的途径,能够得到应有的正义,而不是给某些人诡辩滥用甚至钻空子的。这个我想因该也是律师们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了。四律师作为辩护人妨害作证,知法犯法难道还没触犯你们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吗?你们口口声声说律师的权力受到侵犯,刑辩空间越来越小,地位越来越低,各种不满各种声援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感受,被害方难道不是最大的受害者,诡辩伪证的时候就没有侵犯被害人的权力?被害方失去亲人本就痛苦万分,再经你们这般颠倒黑白,二次伤害更是心寒彻骨!另外抱怨刑辩空间越来越小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难道不是在证据确凿,案情清楚的条件下才能结案?并且案件审理之前不是需要经过检察院审查的么?这个我想作为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你们来说应该很清楚吧,这样一来你们还需要多大的所谓的“空间”?难道你们是希望警方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就结案送审?再者你们认为你们的地位越来越低,我想知道你们需要多高的地位?整天喊着公平正义的你们如果在辩护的时候需要一些更高的地位那么你们是想要以怎样的姿态来面对诉讼人和国?你们不如干脆就要凌驾法律之上的地位好了吧???其实四律师事件也算给律师行业一记响亮耳光!反过来维权声援?我看还是如心平气和地好好的反省才对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