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南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名称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少年社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青少年社工。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组织原则
  江南区团委、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四、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3人
  五、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即1981年2月18日后至1991年2月18日前出生的公民;
  5、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6、具备较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8、有独立对青少年及家庭的进行行为辅导、心理咨询、成长引导等个案和小组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社会工作、法律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六、岗位职责
  (一)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负责了解社区青少年动态,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
  (三)根据社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工作提供参考。
  (六)协助江南区团委开展共青团的其他工作。
  七、报名办法
  (一)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9日 2月28日
  报名方法: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月2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江南区团委邮箱jnqtw2005at 163。com。
  (二)报名咨询电话
  江南区团委办公室:0771-4801823。
  (三)江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前来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总长为两个小时。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100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活动组织策划、意外处理、信息写作等。题目均为主观题。
  4、笔试的考务评卷指导:由江南区团委和江南区人社局统一进行。
  5、照顾加分 :考生照顾加分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完成。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给予加5分,担任过大学生社区(村)书记(主任)助理给予加3分。如均符合上述2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6、公布笔试成绩:由江南区团委、江南区人社局在工作区域内公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由江南区团委、江南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面试后按面试成绩1 :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  
  组织面试、体检考核后,合格者将与江南区团委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待遇参照江南区聘用人员标准。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1年4月份前完成。
  
  附:江南区公开考试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江南区公开考试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照
  
  片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英语
  等级 计算机等级
  有何
  特长
  通讯
  地址邮政
  编码联系
  电话
  职称 加分
  
  简
  
  历
  
  
  
  
  
  何时获何奖励
  
  
  
  聘用单位审查意见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