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实现“阳光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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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5日,在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上, 郭声琨书记对广西各级组织部门提出了打造“阳光组工、公道组工、服务组工”的新要求。笔者认为,所谓“阳光组工”,就是要实现组织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要实现“阳光组工”,就要实现“三个公开”。
一是要实现组织工作信息公开。组织部门要主动打破组织工作神秘化,特别是干部工作神秘化,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领导班子职数、选拔职位要求、人选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 ;干部初始提名情况、推荐、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
二是要实现组织工作程序公开。干部工作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包括干部提名、推荐、测评、考察、任用、监督等方面应公开的都公开。
三是要实现组织工作制度公开。针对当前广大群众对懒官庸官意见较大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严格执行问责制度,通过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从严整治懒人庸人,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敞开干部出口,实行阳光问责,接受全社会监督,实行干部监督工作进社区、近人群,重点抓好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打响一场干部监督的人民战争。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