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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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申诉书
本人黄丽林,因停经44天,于2011年3月7日到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妇科检查,医院检查报告说是“左侧异位妊娠”,也就是宫外孕。所以我在2011年3月9日住进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手术排除宫外孕,并想对右侧输卵管进行结扎手术。3月11日在全麻的状态下进行了手术,术后报告称“右侧输卵管正常,在切除左侧输卵管后对右侧输卵管进行了结扎手术”。手术后3月14日进行了复查,3月16日复查报告出来后发现左侧输卵管炎,当天又进行了一次检查,报告出来让人打吃一惊:右侧卵巢肿块,考虑是异位妊娠!3月21日再进行复查,才知道原来宫外孕不是在左边而是在有边,上一次的手术白做了一次。因此我在3月22日又在全麻的情况下进行了第二次手术,不得已把右侧的输卵管也切除,3月25日拿到病检报告时上面明确是右侧输卵管妊娠。手术完成后两天也就是3月28日感觉右下肋疼痛,再次入院检查,发现时引起了胆囊炎,又立即建议到外科就诊。
以上就是本人入院治疗的整个过程,从整个过程来看,院方对待病人极不认真负责,对检查过程也不够认真,把明明是在右边的异位妊娠断定为左边,这是很明显的工作失误,对整个治疗过程影响很大,也因此在短短几天之内让我上了两次手术台,身体承受多大的伤害和痛苦,而且两侧的输卵管也都被切除了,意味着我这一生都无法再有自己的宝宝,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被剥去生育的权利,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造成的。术后能走动后,我就找到院方理论,而院方的态度很平淡,觉得好像没什么事一样,说可以给我一万元钱了事。一万元钱就想把一个人一辈子的痛苦和遗憾了事,听了这些话我很生气也很悲愤,这还是一个有规模的大医院,竟然能这样来对待一个病人。经过多次的沟通,院方始终没有给出尽一步的答复,而是用拖延的方式来对付我,对付一场医疗事故。我自己也咨询过律师,像这样的应属于医疗事故,院方至少要赔偿3万元以上来补偿患者的损失。事情也过去快一个月了,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仍然没有给我一个确定的答复,每次去找都说正在开会研究此事,而我们夫妻两人都是在南宁打工的,收入很低,原本高昂的费用就已经很困难,现在医院还在继续的拖延,而我们找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法律何在!
为了能讨回一个公道,也为了以后不会再有同样的事情发生,避免多一个痛苦的受害者,特地把此事曝光,希望看到的人们以后对此类事情多加注意,也希望有关的政府能够关注到,尽早给所有医疗事故的受害者满意的答复,而不是一味的拖延!
我对此事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如果有好的办法和建议的人也希望能给我提些建议,谢谢!联系电话:13481134889。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