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一微企遭政府恶意破坏复工之路如此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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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疫情防控逐渐接近胜利,各地企业积极复工复产,以减少经济损失。但面对大好形势,广西民营企业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的复工复产之路却没有那么顺利。该厂遭到陆川县自然资源局的暴力强拆,并且是在该县副县长刘猛亲自带队下完成的。
据了解,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注册人为江泽朋,由伍绍猛和江泽朋二人合资共营,经营范围为建材、矿产品加工销售等。2016年4月21日,伍绍猛与广西南方陶瓷厂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十年,每年租金273000元,自第四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的3递增计至协议期满。土地租赁协议签好,厂子注册成立后,在出租方同意下,承租方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厂房、空地、车间、管道、供水、电气线路等进行改造。2017年6月份,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项目符合国家各项政策要求,项目的建设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协调发展”。2017年7月26日,经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了《关于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随后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投入了巨大财力、人力进行生产线设计、设备订购、产品销售意向,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厂子进入投资回报期。
但让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经营人想不到的是,2018年10月30日,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收到了出租人广西南方陶瓷厂发来的《搬迁通知》,理由是陆川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规划,需要征用承租人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所承租的厂房和空地,限承租人于2019年1月31日前搬迁。因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搬迁必然造成厂子的巨大损失,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据理力争,拒绝搬迁。
2019年4月11日,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又收到了出租人发来的《关于要求搬迁通知及对答辩意见的回复》,这一次要求搬迁的理由变更为“陆川县富达矿产加工厂为江泽朋开办,伍绍猛未经被告同意擅自转租”为由,要求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于2019年5月1日搬迁完毕。2019年12月17日,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再次收到了出租人发来的《限期搬迁通知》。这次要求搬迁的理由又变更为“承租人在厂区内进行洗砂、选矿等不符合环保要求”,要求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在2019年12月24日前搬迁。
江泽朋认为,《租赁合同》虽然是伍绍猛所签,但他和伍绍猛既是亲戚关系,又是合资共营,近四年的租金缴纳凭证足以证明出租人广西南方陶瓷厂一直知晓此事,如果违约,出租方为何同意厂子正常运营两年之久,并且还一直收取着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的租金?如果转租成立且侵犯了厂方权益,为何不早日诉诸于法院呢?违法洗砂,不符合环保更是无稽之谈!
伍绍猛、江泽朋感觉情势越来越不妙。2019年6月11日,当年审批通过生产经营的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却直接站了出来。该局突然向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开出了高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面对来势汹汹的政府部门,作为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江泽朋深知胳膊拧不过大腿。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2019年12月4日,他们向陆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2月17日,自知程序不合法的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又自行撤销了对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的行政处罚。
虽然书面处罚通知撤销了,陆川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刘猛却亲自上阵“执法”了,而且穿着“皇帝新装”(2020年2月18日县资源局关于涉嫌违法的通知)来所谓的依法执法。
2020年2月27日,刘猛副县长及陆川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百余人,强行拆毁承租人原料清洗区的相关设备。3月16日刘猛副县长再次带队破门强行进入厂内把设备清离,并将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大量复洗原材料和回收入库凉干待加工的泥料全部清理填埋。大型铲车粗暴地铲毁厂房设施设备,江泽朋站到铲车上,试图阻止铲车的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但被众人强制抬下铲车。几十万的设备惨遭损坏,数百万产品及半成品被无情的填埋。
其后的3月23日上午,政府办李副主任现场组织清理富达加工厂仓库内的半成品及原矿。江泽朋说,政府每次强拆,他都向县主要领导询问并索要拆迁及执法依据,职位低的说是上级领导安排的,职位高的说是政府安排的,他只负责执法。三次强拆,给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50万元,如今已经把一个合法的微型企业折腾的遍他体鳞伤,难以复产复工。(插入剪辑的视频)
强拆行为自2020年2月27日至今,历时近40天。尤其是3月23日之后的行为更是及其不文明,昼夜作业,夜间作业严重影响了厂内人员的休息。或许是故意而为之来混水摸鱼执法人员倒卖物资的刑事案件,作案人员已供认并抓捕归案。但该案件受到了种种阻扰,真正的倒卖物资价值远不止不这些,真正的主谋更不用说了。
2020年4月2日,县环保局作出同一事实、同一处罚告知书,我们的县环保局既然不知道一事不二罚行政处罚法的真正含义。
待疫情过后当准备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候,政府在没有任何证据和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却给他扣下了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的大帽子,并强行拆除和破坏民营资产,闭口不提对企业的救济途径和补偿措施,他感到愤懑和无奈。
伍绍猛、江泽朋认为,现在是依法治国时代,如果自己违反了《租赁协议》,出租方可以诉诸法律,让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承担法律后果。出租方巧设名目催促搬迁,阻止生产却置承租方面临的巨大经济损失而不顾,实属没有契约精神,诚信缺失。如果自己的厂子违法经营,请政府依据正当程序拿出确凿证据!如果自己的厂子不符合规定,当年选址建厂政府为什么同意?如果厂子不符合环保,县环保局为什么又批复生产?在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陆川县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强行对承租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强拆毁坏,岂是依法行政?特别是在承租人已依法向陆川县人民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暴力强拆,这不是滥用职权又是什么?
当陆川县富达矿产品加工厂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时,陆川县政府副县长却带着铲车来了。为民营企业加强法制保障,在陆川县岂不是一句空话?陆川县政府在疫情期间,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更无从谈起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