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公职人员娄稳平涉嫌贪污受贿千万元创办江苏中锐传媒有限公司从事诈骗敛财!

  尊敬的扬州报业传媒集团领导:
  你们好!
  作为被贵报社(原扬州日报)娄稳平(身份证号: )诈骗钱财的受害者,现投诉贵报社娄稳平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私开多家公司诈骗敛财,令人发指!将情况叙述如下:
  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娄稳平涉嫌贪污受贿千万元创办江苏中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锐传媒”)从事诈骗敛财,法人娄稳平系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在职期间以“下岗职工” 名义,于2001年3月22日注册30万元扬州中锐电脑有限公司,并以日报社总编助理身份,宣称与报社社长关系好,准备提升副社长等名义,对外招揽业务,招摇撞骗。
  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娄稳平于2012年注资1000万元创立中锐传媒、30万元注册开发区中锐家具总汇(包括红星美凯龙、扬州商城、金盛国际家居三店)等众多公司,后以扬州报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身份对外宣称仅社长一人之下、其他千人之上,打着报社“二把手”的口号,渲染中锐传媒的政治地位,利用“报社是我家”的商业操作模式,开展短信群发、广告发布等多种业务,实为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贩卖客户信息资料等违法手段谋取暴利。请问贵报社“二把手”不贪污、不受贿,凭借国家的正常薪资待遇,哪来1000万元创办公司?
  通过对娄稳平公司的了解,某经理告诉我们,公司群发业务收费0。05元条;保证有效率在99以上;发送对象可以锁定到各行业、各局、各事业单位等,并可随时供应客户资料等信息,其行为涉嫌违法买卖泄露客户资料,侵犯个人隐私权。他们甚至表明“可以直接开票,扣除税金,五五平分利润”,还举例目前公司与某些百货公司、房地产公司均如此操作,并以政治背景深厚,老板是党的人,展示公司实力。此类党的蛀虫,如不依法查处,如何让百姓信服,只会让党在我们心中丧失敬爱与信心。
  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否则,将予以开除处分。然而,中锐传媒自2001年成立以来,娄稳平在利用公职便利的情况下一直从事多种非法经营业务。通过调查走访,中锐传媒法人娄稳平目前正就职扬州报业传媒集团经济管理办公室,且工作近二十年之久,官方资料中显示:娄稳平在职期间,以下岗职工身份注册众多公司,其中中锐传媒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娄稳平为法人代表,占公司股份99。4,中锐家具总汇(喜临门床垫代理销售商)注册资金30万元,由娄稳平独资经营。
  此后,我们咨询了法律界相关人士,他们表示,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在公司(企业)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2月5日)的规定,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不得在公司(企业)兼职,并且,通知第六条明确“在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事业单位及铁路、邮电、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的干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至今,我们从没看到任何对娄稳平的调查与处罚行为,我们怀疑贵报社尚不知此行为,故向贵报社举报投诉,同时还将向市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希望贵报社能够发扬秉公执法、为党数新风、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
  1、依法调查娄稳平个人违反相关公职规章制度,贪污受贿事实。  
  2、现时娄稳平名下公司仍然在正常运作,希望贵报社同时查其倒卖客户数据、偷税漏税、欺瞒政府等违法行为,以免侵犯更多百姓权益。
  3、烦请贵报社以公开公示形式回复我们此事的处理结果。
  答复为盼!


  受害者敬上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