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于2007年11月10日,本人看不惯当年担任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书记的华泉福,通过暗箱操作,尽是亲戚做建筑工程,于是就发帖《太湖度假区黑幕》,是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政府网《公众监督》一栏,受理单位:度假区管委会,网址:www。szwz。gov。cngzjdview。asp ?id等于3955
  文章内容披露了吴中区太湖度假区蒋墩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是原吴中区香山街道书记华泉福的小舅子蒋嘉琪施工做的。
  吴中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所谓的调查后,在吴中区政府网上答复:《两个项目都不是华泉福的亲戚中标实施。区长信箱反映的情况与以上事实严重不符,纯属无中生有》。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回复后,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华泉福以“受害人”的身份向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报案,说我是“捏造事实诽谤”他,2008年1月18日又被苏州市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以“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罪”传唤,并在香山派出所将我关了长达一天一夜……
  光阴如箭,一晃已有二年了,在这被人们淡忘的时候,我凭我个人的毅力在这二年里从不间断,不惜费用和时间,寻找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用了二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书面证据:太湖度假区蒋墩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确实是当年我“捏造事实诽谤”的“受害人”华泉福其小舅子蒋嘉琪施工做的,该项目的结算单上还有蒋嘉琪的亲笔签名(附图)。
  2010年1月22日,纪检部门已介入本案,已查明确实是原香山街道书记华泉福其小舅子蒋嘉琪施借资质施工的。但暂无处理华泉福!
  想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受害人”华泉福,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狡猾透顶像只老狐狸,香山街道开会时,他一直说自己是两袖清风,廉政清白。他明明知道是其小舅子借资质做的该工程,还贼喊捉贼,虚假报案,竟目无法律、以香山街道书记的身份、滥用职权的叫公安机关传唤我!
  当年的“受害人”华泉福向警方报案,对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吴中区的大小干部来讲,证明他是两袖清风,廉政清白的。但暗地里想在太湖度假区独霸一方,谁敢举报他就叫公安机关打击谁!讲法制的苏州也有这样的官,与重庆黑势力有什么分别呢?
  想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受害人”华泉福他做梦都没想到,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两年后的今天,“严格保管”的工程审定单竟被举报人的我搞到!
  自从我寻到这张证据后,我为了洗清我的冤情、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再受到侵犯、同时也为了太湖度假区其他举报人的权益,我将不惜一切代价,继续维护社会正义和我的切身利益!
  请问各位网友和有关部门:
  1: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受害人”华泉福他这种滥用特权,其意图是叫香山派出所打击举报人,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该承担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年的“受害人”华泉福他这种打击举报人的特权是谁给他的?
  2、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华泉福装作是“受害人”,明知是其小舅子做的该工程,还向警方虚假报案,不知那个部门来处理他呢?如果是公安机关,他们能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来依法处理华泉福吗?
  3、我伸张正义,披露了原香山街道书记华泉福,反而被被公安机关传唤,关了一天一夜,我的名誉如何来恢复,是公安机关还是“受害人”华泉福。
  4、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党政办在政府网上作出的虚假答复是否要承担责任?
  希望网友删改和转载,同时也感谢网管为我发布。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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