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此文多次被一些网站的劣等版主莫名删去,今天却意外成了新华网的精华帖,真比中了千万大奖还不淡定。并非名利所为,实是被久久压制的反腐热情和五年的殚精竭虑,终于有人看重和肯定,“知音少弦断有谁听”,今觅知音,新年大吉!愿天下反腐战士共享喜讯。

  郑州房妹立案难江苏陈海陆房哥立案难上难
  郑州房妹立案历时半年,新华社发表评论,斥责当地专职反腐部门消极和惰政。这让我好生感触,和我相比,郑州的举报者要幸运和顺利许多,毕竟只用了半年时间即有了眉目,搞掂了房妹的腐败脉络,纪检官员也应诺彻查此案。而遏花费了足足五年时间,跑了N次江苏省纪委省检察院,银家愣是照单全收举报信,用“过两个月再来看看”,这种不知所云的话儿搪塞,直到五年后的今天才知道他们根本就没过问,其麻木和不作为、消极和惰政的程度堪称官僚作风之最,遏褒奖他们渎职亦不为过。你们月入近万,那可是人民的血汗,你们的工作和责任是反腐,可对陈海陆这等腐败分子,怎么就没一点义愤,难道陈海陆在你那真的“有银儿”。我当场怒斥过渎职的官员,他们在正义和真理面前一扫淫威,无言以对,落荒而逃,足见其内心有鬼,不堪正义的一击。
  我早就公开宣示陈海陆的腐败罪行及其法学义依据,并敦请那些纪委检察院专业官员通报我他们拒不办理陈海陆腐败案的法律依据。我敦请了他们N次,按法律程序,我实名举报,他们有责任答复我的申控,在到纪、检办公场所实体举报的同时,我亦在网上大张旗鼓地举报,一样吁请纪、检专业反腐官员向我解释其拒不处理陈海陆腐败案的司法依据,但时至今日,无人给我任何答复。可以肯定,他们拒办此案,就永远不能回答我的质问。原因很简单,人民的宪法、人民的法律,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那里根本不会有为庇护腐败,为腐败分子谋利益的歪理邪说的。联想郑州“房妹”事件,看江苏纪、检就陈海陆腐败案的拒办,又怎一个“消极和惰政”了的,如此无能无良公务人员,定你个渎职罪还冤枉你了不成!
   在2012年12月31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反腐决心何坚决、等掷地有声。我们的政府不会容忍腐败和官僚等官场乱象继续作伥,这是政府机构整肃的大趋势,再有不识时务之官场混混作祟,看党和人民怎么收拾你!
  附新华时评:
  新华时评 :郑州!房妹!事件立案艰难为哪般
  2013年01月04日 21 :36 :0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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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郑州1月4日电(记者秦亚洲、刘金辉)4日,“房妹”事件有重大进展,郑州市检察院决定对关键人物翟振锋正式立案查处。回顾知情人举报到检察机关正式立案,可见此事举报之艰、立案之难。
  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与此案相关的网络实名举报已经出现,爆料内容不断丰富,涉案情节不断细化,过程艰难曲折,有关部门的态度之消极令人难忘。在有人实名举报翟振锋“倒卖经济适用房,非法获利”时,郑州市有关部门表态,翟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它违纪行为”已于2011年9月被纪检部门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房妹”事件在网上逐渐发酵后,郑州市房管部门又慌忙表态“翟某之女所购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该女也非本局领导之亲属”。郑州市主管部门最初对实名举报置之不理,后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应景表态。而检方认定翟振锋已触犯法律并具备立案条件,这正说明此前有关部门对翟振锋的查处问题多多。
  艰难立案并非仅“房妹”事件一例。综观近年来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领域的腐败案件,多数都经历了以下过程:知情人爆料——舆论关注——房管部门否认——媒体追踪——执法部门表态——社会持续关注——查明真相。有关部门的被动、消极和惰政一目了然。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领域管理粗放,内外勾结倒卖案件屡见不鲜。2009年,郑州市一经济适用房用地上建起别墅群,当地官员质问前往采访媒体“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郑州市仅对项目承建企业处以小额经济罚款,对负有责任的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至今未见有何说法。
  “房妹”事件终于立案了,公众期待彻查到底,依法惩处;也期待郑州有关部门真正抓作风、改惰政,提振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