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董仚生的还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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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德兴铜矿少数民族干部董建平因为和德兴铜矿发生劳动争议,他不服德兴仲裁庭、德兴法院、上饶中院的判决,到处上访,网上发帖,严重影响了上饶市在省里的形象。
今天,由我董仚生组织上饶中级法院、德兴法院、德兴劳动部门、德兴铜矿关于讨论德兴铜矿少数民族干部董建平在岗和下岗期间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基本生活费问题,听说他父母亲都是离休干部,你们每个部门都审理过他的案子,向他这样的人,德兴铜矿当时有300多人,假如都要缴纳社会保险和给经济补偿金,德兴铜矿必须拿出1。5个亿。所以,为保护德兴铜矿的利益,在我管辖的地盘上,就是要保护企业的利益,至于什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啊,企业违反是正常的,因为他们是我们地区的纳税大户,没有他们的稳定,你们法院和地方政府部门就没有工资、奖金,过年、过节,就没有大红包;哈哈,所以,我要求同志们在审理他的案子里,就要多动脑筋,他父母亲不是老干部吗?他不是喜欢到处寄投诉信吗、上访和网上发帖吗?哈哈,你们不要怕,网上发帖和上网是政府部门为欺骗老百姓做样子的,有我在,你们就大胆去处理下判决书;在做的同志们,你们都是我的得力干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老祖宗就是大地主,被毛泽东打土豪、分田地,破产了,还记得在很小的时候,看过“闪闪的红星”这场电影吗?电影里有个胡汉山,说过一句话“我胡汉山又回来了”,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所以,董建平不是说他父母亲都是离休干部吗、哈哈,我今天就是要让他尝一尝在我管辖的地盘上,什么叫“还乡团和胡汉三”现在,你们每个部门必须配合好,拿出处理方案来,他不是说我是胡汉三,还乡团,哈哈,今天,你们就当一次“共产党领导下的胡汉三和还乡团”啊,让他品尝下什么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还乡团”,现在就按照顺序汇报。
上饶中级法院院长江涛:董书记,董建平工龄30年、年龄50岁,1983年参加工作,2001年德兴铜矿为“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进行经济性裁员,他就下岗,企业没有给他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德兴铜矿要求他写辞职书,不给经济补偿金和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就发生了劳动争议,此案经过德兴劳动仲裁,德兴一审、上饶中级法院二审;都判不给经济补偿金和缴纳社会保险保险;他本人不服,经过江西省高院再审,指定上饶中院再审,为保护德兴铜矿的利益,所以,我们经过讨论,由审判长周江萍下裁定书,采取的方案是:董建平提出的11项诉讼请求中有部分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应由相关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包含经济补偿金),部分诉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让董建平认为社会保险不属于法院受理,德兴法院根据上饶中级法院的条款进行调解,这样将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推给社会化保险部门处理,德兴法院在制定调解书时,就可以将董建平的劳动关系解除,只给下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其他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在调解书里没有,等他签字后,就造成事实,这样,德兴铜矿就可以不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和给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了,等他反应过来,社会保险部门也不会受理了,因为这个案子已经经过法院调解完成。
德兴法院院长龚沈健:董书记,上饶法院提出的办法很好,我们坚决执行,我们已经安排了汪有昌庭长对付他了,一定不辜负董书记的栽培。
德兴劳动局局长:董书记放心,法院调解书完成,我们就再也不会受理董建平的案子。
德兴铜矿:谢谢董书记和法院院长们的关心,本人一定会当面感谢,会后请各位领导去某某大酒店去坐坐。
2012年9月,在上饶市市委书记董仚生的指使下,为保护德兴铜矿的利益,上饶市中级法院,德兴法院院长为完成董书记“还乡团里胡汉三”的心愿,他们的亲自周密布置,精心安排,指挥德兴民事庭庭长汪有昌与德兴铜矿同流合污,官商勾结、欺骗、蒙蔽当时人,知法犯法、知法犯法,制定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调解书,造成董建平年龄50岁,工龄30年,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社会保险。他们为打击当年和毛泽东 一起闹革命的后代,对老干部的子女进行反革命的围剿和清算,对敢于抗争的老百姓进行反攻倒算,在江西的红色根据地里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实行白色恐怖,破坏毛泽东 制定的民族政策,搞民族歧视,民族分裂、实行法西斯统治。
今天,在 的领导下,新一界国家领导人,高举“关心民生问题,反腐、反贪”的大旗,相信党中央一定会处理那些打着“共产党旗号、挂羊头、卖狗肉的贪官污吏”,让江西人民再次享受到党中央为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