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梦中国法治先进村 建湖镇北村 寻梦 三年前的克胜职工法治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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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寻梦
5、三年前的克胜职工法治寻梦强音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维权难、难维权,我们的路在那里?作者:寒剑19961210 发表日期:2011 8 19
我们是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今年3月份得到省政府文件证明:1999年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时股份中含职工股,而股份公司未给任何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进行股份置换和任何补偿,随后我们进行了多次大规模上访,股份权利至今没能得到解决。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建湖县农药厂城北分厂、建湖县农药二厂、江苏克胜集团公司,为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镇北村村办企业。199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复【1998】154号),于1999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该企业发展状况一直较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后,企业稳步发展,现拥有克胜药业、房地产、五星酒店、投资公司等下属公司,已经成为拥有净资产3 5亿元的音大型企业集团。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构成及企业改制有关情况,2个版本:
一、省政府批文、省工商局注册及股份公司股份调整情况: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省政府批文股本总额为:2880。8万元,每股面值1元,计2880。8万股。其中:建湖县近湖镇镇北村村民委员会1797。25万股,建湖县阀门制造厂40万股,建湖县兴达服务有限公司20万股,江苏克胜集团公司工会1003。55万股,自然人王其贵20万股。省工商局注册之依据为省政府批文。
2005年7月份,根据所谓的公司股东会会议讨论决定,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880。8万股,每股面值1元):
1、吴重言认购1757。2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1℅;
2、本公司工会认购882。4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0。63℅;
3、镇北村民居委会认购12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17℅;
3、孙琴认购34。57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2℅;
4、付俊祥认购28。9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
5、吴伟(吴重言的儿子)认购28。8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1℅;
6、吴静(吴重言的女儿)认购28。8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
二、建湖县近湖镇关于克胜集团改制文件:
该文件出台时间是2001年,改制时企业净资产400多万(实际此时企业净资产已经有1亿元以上),因为企业是近湖镇镇北村村办集体企业,改制时根据有关规定,给公司经营管理层63。55万元股份,职工63。55万元股份,其余为公司董事长吴重言购买和镇北村配送。这些都有文件,我们看过,但无法得到。
我们职工为了自身权益历次上访及建湖县、近湖镇答复情况:
一、第1次大规模上访,时间是4月10日左右,我们的依据是省政府批文和省工商局注册文件,要求保障改制时职工股份的权利,由近湖镇党委徐书记接待,答复我们是尽快调查处理,于5月10日左右在镇政府答复我们,完全不支持我们的诉求。
二、第2次大规模上访,时间是5月17日,是县长接待日,由副县长沈玉兰接待我们,要求由近湖镇牵头、信访局、发改委、法院、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尽快调查情况,及时处理,过程中要求经常与我们职工代表沟通,相关文件与我们职工代表资源共享,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处理。当时说1个月给我们答复
三、第3次大规模上访,时间是6月29日,我们等了40天,相关部门没有和我们见1次面、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意见的情况下,我们直接去了县政府门口,期间信访局、近湖镇、镇北村有关领导来要求和我们谈,我们要求县领导接待,僵持了好长时间(当天建湖县开党代会),后信访局副局长来转答县委副书记王旭东的意见,让我们先离开,一周内给我们答复。
四、7月5日,在县信访局,由近湖镇前头,信访局、发改委、法院、工商局、公安局组成的协调小组与我们见面,正式答复我们,协调会由近湖镇副书记左保年主持,左书记依据近湖镇关于克胜集团的改制文件,不支持我们的诉求,只认为改制文件中2个63。55万可以协商,但不承认是股份。在协调会上,我们要求克胜吴重言出具出资收购股份的证明,他只是口头说出资200万以及80万政府历年给他的奖金视做股份,还有是镇北村配送给他的,没能出具任何书面证明材料。在协调会上,我们强烈要求给我们1份近湖镇关于克胜集团的改制文件,左书记当时同意复印给我们,后由于吴重言说:这个不能给他们。左书记立即就不给复印了。
五、7月6日我们又去找县相关领导,未能见面(共产党建湖县官员高高在上,严重脱离群众),7日,我们5人去市信访局,答复我们要进入信访程序,随后给我们 ,让我们带到建湖信访局。信带到建湖县信访局后,是让我们进入信访程序,让我们第2天带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以后没去办理,7月28日通知我们说进入信访程序了。7月7日下午,我们找近湖镇党委徐书记,答复我们说和我们协调解决,妥善处理,经过多次谈判,时至今日,无任何结果。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几点疑问:
1、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按省政府批文、省工商局注册在运作,改制时400多职工的股份1003。55万股,为什么不给我们?吴重言是否已涉嫌侵吞集体资产?
2、如果按近湖镇改制文件运作(该文件从2001年到现在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不能见光),吴重言占多少股份,广大职工又占多少股份?因为一直是保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都没有缴纳股金,现在说2个63。55万不能算是股份,吴重言又拿不出出资证明,80万奖金是事实,但吴重言并没有拿出来交到镇北村,应该不能算为股金。我们400多职工从集体企业转换到股份制企业时,应该有工龄买断、身份置换金(克胜没有给任何人员清算过),这个是否可以把他看作股金?从这个角度看,这个企业股份又是怎么个构成比例?资产过亿的企业400多万就改制了,这里面是不是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问题?
3、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到底按什么股份制在运作,具体股份到底各占多大比例?我们400多职工占多少股份?
4、在协调会上,协调小组完全不支持省政府文件及省工商局注册文件,反而完全支持近湖镇的改制文件,近湖镇PK江苏省,前者大于后者,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协调会上,我们问县工商局的人员,省工商局的注册文件有多大法律效率,回答说要带回去咨询,是不是咄咄怪事!
我们现在在建湖县、近湖镇维权无望,现借微博论坛一角,向社会公布内情,真切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谢谢大家!
2011年8月19日
克胜职工盐城鹤鸣亭论坛揭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总工会、工人日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劳动检察部、江苏省劳动厅、工人日报、中国商报:国家省、市纪检、检察、公安部门:
我们是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1998年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根据职工利益保障文件,江苏克胜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5个发起人之一,拥有1003。5万股,占总股本2880。8万股的34。8。(详见省政府批文、建湖县农村集体资产委员会文件)
此股本结构一直延续到2005年由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重言(法定代表人,1992年 2010年一直是江苏省建湖县近湖镇镇北村级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村办企业克胜集团实际控制人,凭镇北村书记及近湖镇副镇长身份任江苏省第八届、第九届人大代表、盐城市人大代表)单方面悄悄到南京江苏省工商局进行‘股东调整、出资比例调整”等备案。
在此我们全体职工在公司的职工股份比例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无缘无故被缩小到30。而原来没有个人股的吴重言的个人股却陡增到61,还增加了他的儿子吴伟、女儿吴静各1(2003年以后才上班)。
我们普通职工对在公司集体资产中的职工股变化只是近几年传闻,2011年3月起克胜员工即为此索股维权,今年初由知情人在网上披露工商信息后,所有员工这才如梦方醒。(请在建湖吧、盐城鹤鸣论坛、人民网等搜索)
由于公司工会负责人由吴重言的儿子(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不作为,故我们职工在公司无组织可依靠,无代言人维护股权。因此在没有开职工大会,没有上级政府文件盖章明示、更没有看到任何改制文件(方案及批复)等情况下,吴重言采用威胁、欺诈、哄骗手段让员工们签字承认明确知道所谓“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文件”规定的职工工会股方面的权利,放弃各自在公司的股份权利,得到非常非常可怜的所谓“量化金”。(请见要我们签署放弃股权的证据)
为了独占公司集体股,吴重言千方百计挤走老员工,包括副总等中层干部,一再忽悠调资即没有实际行动,不断招进的新员工即能高薪高待遇,如此逼迫员工自动离职。为了压制员工反抗,9月27日将韦金武夫妇指使建湖县政府前的黑狗打伤抢救。将到盐城市政府上访的员工非难处理,至今许多员工还被拒之厂门外,不让上班。将要求补偿清算的员工、土地征用款的员工同样开除处理。长期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清算不按国家规定。
由于环境保护压力,吴重言现在跨市新建一个企业,而不是将现在的公司整体搬迁,从而导致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生产销售全部是空架,正在一步步实施其洗钱独占的阴谋。
虽然广大一再员工要求公开公司职工股改变的依据,但公司始终不能公开真相。但据暴光的具有公章的资料看到,吴重言本人居然由个别村、镇干部私通获得某笔奖励金成为其在公司股金股份、获得经同一家盐城会计师事务所削库存产品额抵消省政府批复的镇北村原始净资产的认帐许可、获得以区区小钱获得购买镇北村原始股大部分的独吞机会。
领导对我们的血汗钱被黑,合理合法的股份被掠夺如何看。
吴重言:是政府给我的。村镇贪财干部:是政府改制政策给他人。
工会法、公司法是人大给我们广大职工员工撑腰,不能被践踏!
职工股从1003。35万股改制成882。4万股独吞,2012年强迫职工以285万元左右(所谓的量化金)清算,可以从百度上搜。我说十年,专访江苏克胜集团吴重言、崔亚子新浪博客,中国商报报道的江苏建湖镇北村巨额股权疑被贱卖,和网上职工维权的辛酸上访过程。
在广大工人向媒体呼吁、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后,我们得知我们的职工股才被恶意窃取。为了依法维权,为了和谐企业和谐社会,我们唯一的办法是向你们求助。
部分职工:张国岭:13485211838
唐志成:0515 86161197 13115267590 叶俊凤:15365796321
王美娟:13914601280 岳金兵:13813227068 朱佰霞:18961908585
朱兆春:13601420153 付俊祥:13605119630 陆风尧:13801410789
韦金虎:13921850096 郑介松:18961908518 季红斌:87081222
朱为明:13851170535 吴风成:13805116239 吉书和:13921853386
监事会:崔亚18961908566 陈亚东:13305119787
吴言富:13801410726
被早已辞退的:冯成:13905116512 瞿如彬:13905116189
沈祥丰:13686832908 孙琴(股东):15088528879 张宝银:13092116688
张广松:13505116591 徐立华:13401754555 肖功标:13815557859
秦以梅:13218609908 于正标:13901410668
村群众:吴兆丰:15298575092 管益清:13375232766 孙长庚:13705116956
人们感到镇北村的集体股权沦丧与地方贪败集团的纠集息息相关,侵占人士结伙掠夺群众利益,利令智昏,手段并不高明,靠的是大胆、侥幸、阴谋。在觉悟的群众责疑声中,任意忽悠,随心所欲,无群众立场,无集体利益观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无法治底线。他们不但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使法律陷入尴尬,妨碍了司法公正、法治建设,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疏远和脱节。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