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公安局处理“遗弃案”引发受害老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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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沭阳县贤官镇陈某英老人,今年78岁。2020年8月18日写信给国家相关领导反映自己的遗弃案,合法权益遭侵害的事情!
2020年9月10日,沭阳县公安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回复称:“经查,您次子卢某明因赡养及建房问题与您夫妇及大儿子卢某冬之间存在矛盾,久居苏州不回。此行为不构成遗弃罪。我局已于2020年4月21日、5月11日分别作出不立案决定和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
对此《处理意见》,受害人陈某英提出质疑。
事实与真相(一)
陈某英因遭次子卢某明遗弃,合法权益受侵害。2019年9月9日、10月8日分别两次邮政挂号信函(编号分别为:XA12994753532,XA13000999532)向沭阳县公安局递交了刑事控诉状,请求县公安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次子卢某明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追究拒不赡养老人的刑事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沭阳县公安局自收到刑事控诉状后,既未给陈某英出具不予立案书面通知书,又未告知不立案理由,其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直到2020年4月7日,陈某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请求检察院查明事实,依法监督沭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沭阳公安机关才通知陈某英。
2020年4月17日,沭阳县公安局贤官派出所办案民警电话通知陈某英及家人到派出所作谈话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予立案。4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便给陈某英下发一份《沭公(贤)不立字【2020】54号遗弃案决定不予立案通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20年4月26日,陈某英就《沭公(贤)不立字【2020】54号遗弃案决定不予立案通知》向沭阳县公安局递交刑事复议申请书,要求重新核查。
2020年5月11日,沭阳县公安局作出沭公(贤)复字【2020】8号《复议决定书》,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
事实与真相(二)
陈某英一辈子生两个孩子,现如今两个儿子均以成家立业。大儿子成家后,次子卢某明跟随老人一起生活,盖房子、娶媳妇。1995年卢某明结婚后,还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七八年。
2016年陈某英生病、得了脑梗,住了2次医院;2017年住了3次医院;2018年住了2次医院;2019年病情加重,又得了尿毒症。到目前,所花的钱都是大儿子卢某东付给的。
陈某英生病不能自理,每天靠药物维持生命,医疗费用巨大,次子卢某明对她不管不问。平常饮食起居陈某英需要家人护理照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陈某英含辛茹苦把次子卢某明养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子的能善待她,安度终身!通过村委会和亲属做思想工作,要求赡养,均遭到次子卢某明的推脱和拒绝。
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次子卢某明拒绝履行赡养父母,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伦道德,而且严重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沭阳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认为被控诉人卢某明没有犯罪事实,是认定事实错误,其不予立案决定及复议决定是错误的。
受害人陈某英认为:次子卢某明拒绝履行赡养父母,其遗弃行为也符合遗弃罪的犯罪特征,即构成要件。卢某明给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且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构成遗弃罪。
第一主体方面:卢某明负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而且具有赡养能力的人。
第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
第三侵犯的客体:即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捍卫法律的尊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人为本,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陈某英的遗弃案,到底该谁来管?合法权益遭侵害靠谁来保护?
希望上级有关领导能给予重视,使陈某英的遗弃案能够早日得以妥善解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17